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

ID:6083802

大小:3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1-02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_第1页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_第2页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_第3页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_第4页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村民自治权法律问题探析  [摘要]我国宪法确定了基层民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成为广大农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保障,村民自治权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也是农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村民自治权运行的问题,本文从村民自治权入手,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保障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意见。[关键词]村民自治权;保障缺失;完善法律[中图分类号]D92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3)09-0018-03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发展的今天,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稳定则国家稳定,农

2、村富裕则国富民强。在农村不论使用何种治理方式,核心是必须集中体现农民的利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既适应农村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政治热情也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从法学的视角来说,自治是民主的方式之一,我国的农村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村民自治权,即村民有当家作主的权利,自己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利并不受外来干涉。9一、我国村民自治权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成因分析1.村民自治权存在的法律问题村民自治权的内容很丰富,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其中既有制度自身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客观原因。村民在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

3、困难,以至于法律赋予的权利不能落到实处,甚至被架空,被异化,极大地侵害了农民民主权利,甚至影响农村的民主化进程。9在村民选举权方面,一部分村民对民主选举权的不重视,甚至忽略,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此外村民选举中“贿选”问题十分严重,土地问题也加剧“贿选”问题的严重性。城市的土地可利用资源已经接近饱和,农村的土地尚待利用,而农村土地和城市郊区土地归村集体所有,这就又使村民委员会从原来的“村主任不是干部”,到现在的“别拿村主任不当干部”;在民主决策方面,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存在表面化的问题。有些学者指出:对于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广大村民通常表现出不够重视,甚至漠不关心,大多数人认为

4、只有在选举村民委员会委员时才有召开“两会”的必要,部分村民甚至认为“两会”只是走走形式和过场,并没有实际意义,这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1];在民主管理方面,民主管理权异化,这项原本属于村民的民主权利被异化为村民委员会的权力,村民委员会往往代行民主管理权,甚至客大欺主,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或村党支部将村民享有的民主管理权当成自己的“权力”来行使,异化的民主管理权,把权利变成了权力;民主监督权方面,在村民自治权的四项权利中,民主选举权是基础,民主决策权和民主管理权是重要内容,民主监督权是保障,保障前3个权利得到顺利实施和避免滥用。但在现实中民主监督权到底起没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在村民自治

5、中是否发挥重要作用,以村务公开为例我们可以看一个调查,据四川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村民中有68.0%的村民认为本村的村务有时公开或很少公开,19.7%认为从不公开,只有15.2%认为所在村庄能够做到一贯按时公开。[2]2.村民自治权法律保障缺失原因9村民自治权得不到良好的运行的原因有很多,在这里只从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分析。现阶段对村民自治权的保护只是依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仅仅靠这两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宪法》规定的过于笼统,只是从宏观上确定了村民自治制度,间接宣告了村民有村民自治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对村民自治制度有了进一步的阐释,对村民自治权的保护也更具体化

6、了,但从该法的主要立法目的来讲,《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该是一门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职权、组织建设等等方面的立法,而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关并不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所以就注定了该法不能完全成为保障村民自治权的武器。同时,这也说明了保障村民自治权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个法律体系中《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角色应该淡化,不应该让二者扮演主要角色,这就折射出目前保障村民自治权的法律制度缺失严重,制定出新的法律制度保障村民自治权是当务之急。二、完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建议徐勇教授说,如果说村民自治权的法律规范是从村委会组织法开始的话,那么,从基本的法理逻辑上说,这种法

7、律制度本身就带有先天的不足。一方面缺乏相应的基本法,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程序法。[3]1.完善宪法,为村民自治权提供根本法保障9《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质和根本任务,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母法的地位,是所有普通法的基础和制定依据,任何法律不得与之相抵触。普通法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宪法中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普通法不可以创设新的权利与义务。在村民自治方面,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了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