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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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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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泛区农场、周口监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局、城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协会、学会:为贯彻和实施《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豫建人教[2010]14、15号)文件精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豫建人教(2010)14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职业标准》,满足企业及市场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借鉴

2、外省经验,经研究,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我省实行《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培训合格证书的范围是:全省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关键岗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已实施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全省统一职业标准、统一专业岗位、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考试、统一证书的原则。   三、为保证全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的培训质量,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按不同专业岗位分别是《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  四、《培训合格证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制、验印。考生经培

3、训考试合格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加盖“河南省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专用章”。并统一在省建设人才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便于社会查询。  五、《培训合格证书》是为企业提供用人或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反映证书持有人职业能力的凭证。  六、《培训合格证书》与《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原《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从持证之日起2年有效期满,经继续教育和证书复检合格后,换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

4、知豫建人教(2010)15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各建设类培训机构: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豫建人教〔2010〕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教育培训管理,保证我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顺利实行,现将实行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岗位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专业岗位目录由省厅分批颁布。第一批实行的专业岗位是: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试验员、取(送)样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装饰设计员、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员、房屋登记审

5、核人员、房地产估价员、经纪人协理。已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培训对象  (一)具有建设类中专以上毕业,从事建设行业企业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者。  (二)具有非建设类中专以上毕业,从事建设行业企业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者。  (三)具有高中毕业,从事建设行业企业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者。  三、培训管理  1.河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头实施的管理方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归口管理、其他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实施,省辖市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监督,依托建设类培训机构进行。  2.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培训机构必须经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

6、方可开展培训,并自觉接受当地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任务转包给没有培训资格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承担,如有违反,将在动态考核中定为不合格,取消培训资格。  3.培训机构应根据部、省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时间、培训科目及培训费用,同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和所属省辖市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辖市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各培训机构,支持培训机构工作。  4.统一培训教材。为了适应建设行业发展和建设科技进步的需要,保证培训质量,由省建设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大纲组织专家统一编写、修订教材,并向社会公布,全省统

7、一使用。如使用补充或代用教材,需经省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师资应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优先从双师型教师中挑选。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定期对担任培训的教师进行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的继续教育。对参加师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管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制定考试标准、考试大纲,统一建立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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