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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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桂食药办食流函〔2015〕2号)要求,为加强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管理,从即日起,全区范围内开展白酒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加工散装白酒的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的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切实纳入监管视野;对全市范围内获证白酒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二、时间安排2015年2月27日——2015年5月22日三、组织领导成立白酒生产环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谢义平副局长任组长,陈合山副调研员、各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四、工作重点和时间要求1.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辖区逐一排查,掌握辖区白酒生产单位底数和生产情况,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的监管档案。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2.监督检查参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重点检查小作坊是否符合基本的卫生和生产要求,是否有登记原料和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的台账,是否存在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对获证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按自治区局一季度抽检工作要求进行。3.抽样送检白酒获证企业纳入自治区局第一季度抽检计划,按桂食安办[2015]1号文要求进行抽检;白酒小作坊按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工作。具体方法为:购买娃哈哈瓶装纯净水(规格:350ml/瓶),现场开启新瓶,将水倒掉,尽量甩干水分,用待抽检散装白酒清洗一下瓶子,然后再装样品,按要求封样送检。散装白酒的抽样数量为2瓶,1瓶检样,1瓶备样。于3月31日前完成。五、工作要求:一、明确目标,认真履行好职责我市白酒获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白酒小作坊多、散、乱、远的特

4、点相对突出。各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第一季度抽检工作、白糖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白酒专项整治工作要合理安排,有机结合,要充分借鉴去年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按生产、销售、餐饮三环联动、从市场倒逼生产环节和备案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切实抓好白酒生产单位的整治工作。二、加大排查和抽检力度,切实掌握辖区白酒生产情况要积极调动各级监管力量,开展好前期排查工作,将排查出的白酒生产单位逐户建立档案,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开展抽样工作。抽样工作要覆盖获证企业和全部小作坊。白酒承检机构为广西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为:南宁市亭洪路33

5、号,联系人:李文奇,0771-2244616,13878173674。三、加大惩处力度,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单位,要严格进行监督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取缔。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快查处,达到刑案移交标准的,依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做好总结,对发现的涉案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局。各局按桂食药办食流函〔2015〕2号要求于3月29日前向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报送白酒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

6、版),5月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白酒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书面材料+电子版),联系人:邓琼瑶,联系电话:0771—562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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