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探究方法论实证主义和现象学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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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探究方法论实证主义和现象学之争  [摘要]申葆嘉的“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和谢彦君的“旅游的本质是体验”,是旅游基础理论研究中两个颇有影响的观点,恰好分别是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的产物。针对这两个观点及其论证过程进行分析,可以阐明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各自的特点及其局限性。对于申葆嘉的论证,游乐性旅行何时发展成为旅游现象、什么样的经济才是市场经济,这很难说有客观标准,而必然会带有研究者的主观意识。对于谢彦君的论证,当他请大学生们描述他们的“旅游”经历时,已经不可避免地引入了“旅游”的

2、概念,因而得到的不是“旅游的本质”,而是“旅游体验的意义”。实际上,实证主义和现象学方法各有擅长和不足,综合运用两种研究方法是大势所趋。至于技术理性,在旅游研究尚未完成基本的形式化之前,不应成为旅游研究反对实证主义的理由。在当前,提升旅游研究的科学性仍是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关键词]旅游学;研究方法论;实证主义;现象学[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006(2013)04-0018-07Doi:10.3969/j.issn.1002-5006.2013.04.0021

3、8最近几年,旅游研究者对实证主义的怀疑多了起来。一方面,李天元、张金山等提出应该警惕旅游研究中片面推崇实证研究的倾向;另一方面,谢彦君、张斌和张澎军等提出运用现象学方法探求旅游的本质,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够达到用“旅游学”的视角研究并建构旅游学科自身体系的目的。上述观点容易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旅游研究向现象学的转向势在必行。这是涉及旅游学科建设的重要方法论问题,由于既有的研究并没有从方法论层面对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展开论述,同时缺乏针对具体案例的理论分析,因此做进一步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本

4、文拟结合我国学者提出的两个理论观点,尝试阐述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各自的特点及其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旅游研究方法论的取向做些讨论。1.实证主义方法的特点和局限性:以申葆嘉先生的旅游现象论为例2010年,申先生以年近9旬的高龄出版了《旅游学原理——旅游运行规律之系统陈述》一书。书中,申先生坚持并发展了他的一个基本观点: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他自己说这是他在旅游现象基础研究中得到的第一个命题,是引导他从事旅游学理论系统研究的指针。18正如申先生已经指出的,旅游起源问题是旅游基础理论研究中必须

5、首先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旅游学界有不同看法,甚至有的人认为“旅游自古就有”。而申先生经过严谨论证,得到了“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的结论,他所秉持的正是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论。申先生的论证包含了两个转换,这使得读者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第一个转换是,申先生在说“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时实际上指的是“旅游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关于“旅游”和“旅游现象”的用法,申先生在书中特意做过一些说明: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旅游学术活动中,“旅游现象”是我的基本用语,也是一个核心的基本概念。对我来说

6、,在长久以来所从事的旅游现象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中,我脑中首先出现的是“旅游现象”而不是“旅游”,这个考虑表明,在我的思考中“旅游现象”是第一位的。其次,我在用词上,对“旅游”并没有像“旅游现象”那样有更多的考虑。我的意思是说,我常常把“旅游”作为“旅游现象”的简称来使用。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作为一种个人的活动,“旅游”可以比“旅游现象”更贴近事实的含义;但是在“旅游现象”和“旅游”两个词都可以用的地方,我宁愿用“旅游现象”这个词。18从申先生的上述说明中可以明确得知,申先生并不否认“旅游”具有作为

7、个人活动的含义,只是有的时候把“旅游”作为“旅游现象”的简称来使用。在申先生对“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的论证中,不仅明确提到“旅游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整个论述是围绕“旅游现象产生的条件”、“旅游现象发展和和运行的形态”等展开的,因此,我们可以认定申先生所说“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中的“旅游”就是指的“旅游现象”。第二个转换是,申先生意指的“旅游现象”是“作为社会现象的旅游”。在讨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时,申葆嘉先生引述了涂尔干(Durkheim)的话:“当社会学家试图研究某一种类

8、的社会事实时,他必须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把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作为‘物’来考察”。而“把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作为‘物’来考察,不是指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是物质构成的,而是说明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是具有规律性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属性”。从上述认识出发,申先生指出:“我们在确认旅游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的同时,也确认了它是具有“物”的属性。那就是我们确认它是一种‘规律性’的社会现象,在这里我们把它称为‘旅游现象’”。18明白申先生所说“旅游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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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探究方法论实证主义和现象学之争  [摘要]申葆嘉的“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和谢彦君的“旅游的本质是体验”,是旅游基础理论研究中两个颇有影响的观点,恰好分别是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的产物。针对这两个观点及其论证过程进行分析,可以阐明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各自的特点及其局限性。对于申葆嘉的论证,游乐性旅行何时发展成为旅游现象、什么样的经济才是市场经济,这很难说有客观标准,而必然会带有研究者的主观意识。对于谢彦君的论证,当他请大学生们描述他们的“旅游”经历时,已经不可避免地引入了“旅游”的

2、概念,因而得到的不是“旅游的本质”,而是“旅游体验的意义”。实际上,实证主义和现象学方法各有擅长和不足,综合运用两种研究方法是大势所趋。至于技术理性,在旅游研究尚未完成基本的形式化之前,不应成为旅游研究反对实证主义的理由。在当前,提升旅游研究的科学性仍是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关键词]旅游学;研究方法论;实证主义;现象学[中图分类号]F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006(2013)04-0018-07Doi:10.3969/j.issn.1002-5006.2013.04.0021

3、8最近几年,旅游研究者对实证主义的怀疑多了起来。一方面,李天元、张金山等提出应该警惕旅游研究中片面推崇实证研究的倾向;另一方面,谢彦君、张斌和张澎军等提出运用现象学方法探求旅游的本质,认为只有如此才能够达到用“旅游学”的视角研究并建构旅游学科自身体系的目的。上述观点容易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旅游研究向现象学的转向势在必行。这是涉及旅游学科建设的重要方法论问题,由于既有的研究并没有从方法论层面对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展开论述,同时缺乏针对具体案例的理论分析,因此做进一步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本

4、文拟结合我国学者提出的两个理论观点,尝试阐述实证主义和现象学研究方法各自的特点及其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对旅游研究方法论的取向做些讨论。1.实证主义方法的特点和局限性:以申葆嘉先生的旅游现象论为例2010年,申先生以年近9旬的高龄出版了《旅游学原理——旅游运行规律之系统陈述》一书。书中,申先生坚持并发展了他的一个基本观点: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他自己说这是他在旅游现象基础研究中得到的第一个命题,是引导他从事旅游学理论系统研究的指针。18正如申先生已经指出的,旅游起源问题是旅游基础理论研究中必须

5、首先解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旅游学界有不同看法,甚至有的人认为“旅游自古就有”。而申先生经过严谨论证,得到了“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的结论,他所秉持的正是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论。申先生的论证包含了两个转换,这使得读者理解起来有一定困难。第一个转换是,申先生在说“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时实际上指的是“旅游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关于“旅游”和“旅游现象”的用法,申先生在书中特意做过一些说明: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我的旅游学术活动中,“旅游现象”是我的基本用语,也是一个核心的基本概念。对我来说

6、,在长久以来所从事的旅游现象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中,我脑中首先出现的是“旅游现象”而不是“旅游”,这个考虑表明,在我的思考中“旅游现象”是第一位的。其次,我在用词上,对“旅游”并没有像“旅游现象”那样有更多的考虑。我的意思是说,我常常把“旅游”作为“旅游现象”的简称来使用。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作为一种个人的活动,“旅游”可以比“旅游现象”更贴近事实的含义;但是在“旅游现象”和“旅游”两个词都可以用的地方,我宁愿用“旅游现象”这个词。18从申先生的上述说明中可以明确得知,申先生并不否认“旅游”具有作为

7、个人活动的含义,只是有的时候把“旅游”作为“旅游现象”的简称来使用。在申先生对“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的论证中,不仅明确提到“旅游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且整个论述是围绕“旅游现象产生的条件”、“旅游现象发展和和运行的形态”等展开的,因此,我们可以认定申先生所说“旅游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中的“旅游”就是指的“旅游现象”。第二个转换是,申先生意指的“旅游现象”是“作为社会现象的旅游”。在讨论旅游学的研究对象时,申葆嘉先生引述了涂尔干(Durkheim)的话:“当社会学家试图研究某一种类

8、的社会事实时,他必须努力从社会事实脱离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而独立存在的侧面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把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作为‘物’来考察”。而“把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作为‘物’来考察,不是指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是物质构成的,而是说明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是具有规律性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属性”。从上述认识出发,申先生指出:“我们在确认旅游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的同时,也确认了它是具有“物”的属性。那就是我们确认它是一种‘规律性’的社会现象,在这里我们把它称为‘旅游现象’”。18明白申先生所说“旅游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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