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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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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域准金融机构运行风险和防范对策探究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的深入,县域准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互助资金会、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等)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准金融机构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称的,是未经金融监管当局批准设立,直接或间接从事金融业务,但没有纳入金融管理机构常规管理系统的机构总称,主要是经过政府或相应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金融办、扶贫办、经信局等)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准金融机构由于存在着巨大的现实需求和一定的合理性,长期以来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的有
2、益补充。但由于处于政府的金融制度安排之外,对区域经济金融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县域准金融机构广泛联系于城乡个体、家庭、企业之间。一、准金融机构基本情况8调查显示,近年来成立或发起的各类民间准金融机构活动主体较多。据县工商局统计,截至2012年6月末,注册的投资公司有12户,注册资本3520万元;担保公司3户,注册资本27000万元;典当企业2家,注册资本222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获得批准的有1家,已纳入人民银行统计数据上报系统,注册资金6000万元。农民资金互助社96个,是由民政局注册的非盈利性质的民间社团组织,筹集互助资金2600余万元,社员自筹资金780万元,累计向3万户社员发放
3、借款1.4亿元。除此以外,实际上从事民间金融活动的,还有大量的没有正式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地下中介组织、机构、中介人,其准确数量无法统计,据该县工商局估算,专门从事民间借贷的中介人约400人,民间借贷金额大约在10亿左右,占目前贷款余额的十分之一左右。二、准金融机构经营活动基本特征8(一)融资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样本县在市的经济总量处于是中等水平,基本上显现了当地目前的社会资金活跃度。调查显示,该县民间融资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基本趋势是随行就市,并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而变化。2008年的金融海啸到来之际,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社会资金相当紧缺,民间融资利率持续走高,2009年执
4、行宽松的货币信贷政策,银行的利率水平下降,民间融资利率水平也随之下降,下降幅度约为月息5个千分点,而且部分融资由按月结息改为按季或半年结息。2010年由于经济下行影响,中小企业资金链条呈现紧张态势,国家连续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由于银行利率水平提高,民间融资利率水平也恢复到了2008年的状况。从今年的监测情况来看,本县家庭、个体工商户民间融资利率大约在年息15%—20%,中小企业集资利率一般在18%左右,融资机构吸收存款利率一般维持在10%—15%之间,发放贷款利率一般在30%以上,在资金需求旺季,有的甚至达到了50%。(二)融资期限灵活、手续简便。调查显示,民间融资期限最短的5-10
5、天,最长为一年,其中1—6个月的约占34%,6—12个月的约占54%。民间融资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借贷双方订立口头契约或借据,确定借贷金额、利率和归还时间,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到期还本付息;二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利息往往较低,归还时间也不明确;三是用价值高的物品作抵押获取现金,一般采取简单的书面协定。部分大额交易需要采用担保和财产抵押,贷款额一般占抵押物的50%左右,对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吸引力。8(三)资金运转向多样化发展。目前民间借贷资金的投向已由最初的,转为经商办企业等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从本县情况来看,以互助资金扶贫发展互助社为载体的民间资金互助模式,对县内民间融资的
6、规模引导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目前的运转状况良好。二是生产性经营需求,一般数额较大。民间融资机构贷出资金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产品贮藏加工企业、小型制造行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个体工商户如服装、百货、餐饮业主短期资金周转,小微企业约占60%,个体工商户约占20%。三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过桥周转资金的需求,一般期限短、利率高、数额大。四是投机性需求,主要是用于炒股、投资等高风险领域。(四)民间金融逐步公开化。随着直接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渐增强,民间金融的内外部环境有所改善,社会的接受和认可程度逐渐提高,该县县一些民间金融方式已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向公开化方向转
7、变,而且逐渐在形成一种非常灵活的民间机制,主要体现在小资本,大积聚,在短期内可以迅速围绕投资、利润进行;其次,体现在民间金融的形式和规模上,已由分散、零星发展成为有一定组织形式的规模较大的融资,明确规定利率、期限,并有规范的借贷合同。(五)民间金融催收手段趋于理性。样本县民间借贷本着“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原则,借贷双方提前讲清责权利关系,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经济责任都较强,一般不会损害自己的信誉赖账不还。通常放贷人在约定还款日前1周打电话,通知贷款人及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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