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电子商务税收立法问题实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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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2C电子商务税收立法问题实证探究  内容摘要:电子商务各种模式中普及率最高、发展速度最快的C2C电子商务在给各国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产生巨大推力的同时,也给传统税法及其征管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然而,我国对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因此,本文提出要在坚持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前瞻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适当优惠原则等的前提下,加快明确个人网上经营的税务处理,完善税收征管法,促进C2C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关键词:C2C电子商务可税性税收立法在电子商务的众多模式当中,普及率最高的C2C模式成为目前是否

2、征税争议最大,如何征税管理最难的一种,给各国税收法律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然而,我国对C2C电子商务的税收缺乏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这导致了大量税收的流失。因此,研究个人网络经营的税收法律问题,对于网络购物推动的健康发展,解决税收负担不公平,国家税收流失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C2C电子商务的可税性分析7可税性从税法的角度进行分析,是指某一对象或者行为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具有适合税收及其征管的性质。是否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是衡量某一对象是否具有可税性的核心要素。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发生了交易行为就应该纳税。网络购物实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

3、。与建立在有形商品基础上的传统贸易相比,C2C电子商务只是在交易的方式上有所改变,其本质仍然是商品和劳务的贸易。因此,个人网络经营不属于税法意义上的免税范畴。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普及,网络购物的规模不断扩大,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C2C模式的电子商务取得了飞速发展(见图1)。然而,在相关法律出于真空状态的情况下,我国大多数从事网络贸易的个体商户很少向税务机关缴纳网店经营的收入,这意味着我国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因此,在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应当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科学合理的税收规范。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4、制度现状7面对飞速发展的网络购物,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发展,我国制定了一些法律和政策。2004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这是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下的信息化法律。2005年,我国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份专门规定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但是,我国目前仍然缺乏专门针对网络购物的税收法律法规,只是在现有的税制框架中针对网络贸易中的一些应税行为规定相应的税务处理方法(见表1)。与此同时,由于各地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和交易物的属性在认识上有差异,导致同一应税行为各地在执行中差异很大,具体

5、差异如表2所示。针对C2C电子商务,由于现行法律并没有对其税务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加上大部分从事网络贸易的个体商户没有进行相应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所以各地税务部门对这一类型的电子商务未能进行有效的税收征收管理。C2C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分析(一)是否对C2C电子商务开征新税针对个人网上经营行为是否应该开征新税是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础和前提。主张开征新税的重要代表是加拿大财税法学教授阿瑟·科德尔于1994年提出的“比特税”方案,即以通过因特网进行传输的电子数据流量作为计税基础对网络贸易征收新的税种“比特税”。然而,这

6、一新税单纯依据电子数据的“字节数”征税,并不能区分电子信息的价值高低,同时也容易把非电子商务的数据传输纳入征税范围,违背了税法的公平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根据税法的规定,要开征一个新的税种,前提是已出现了新的征税对象。由于个人网上经营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其本质仍然是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只是实现交易的方式有所改变,因此,为了维护传统税制的稳定性,并不适合对其开征新税。(二)C2C电子商务适用的税种7如果不对个人网上经营开征新税,就必须解决如何适用现行税种的难题。对于在线销售有形商品,尽管交易中的部分流程比如合同的订立、货款的支付是在网上

7、完成,但是货物最终仍然通过邮政等传统方式交付,与传统的商贸活动并无本质区别,因此,这类C2C电子商务可以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对于在线销售数字化产品或者服务,各国争议较大。笔者认为,C2C电子商务的税种应当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对于在线交易,包括无形商品(如电子图书、视频、软件等)的销售和网上服务(如远程教学、医疗咨询等)两种,可以按照提供应税劳务征税。如果是提供音乐、电子书籍、软件产品下载,属于营业税-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如果是提供网络游戏下载,属于营业税-娱乐业,适用20%的税率。(三)C2C电

8、子商务税收的征管网络购物的出现也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一方面,纳税人难以确定。与传统个体工商7户零售业相比,网上个人卖家数量多、分布广、没有店面、没有特定经营场所,因此,工商部门很难对广大网上个人卖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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