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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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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加工分厂安全生产规定安泰天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天宝经济开发区宝中道10号机加工分厂安全生产规定为维护分厂安全生产,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分厂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此安全生产规定,分厂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劳保着装进入机加生产现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与劳保用品。(1)操作机床时,工作服的领口、袖口必须扣严,严禁散袖,以防止机床运转部件将袖口卷住,造成操作人员人身伤害事故。长发者佩戴工作帽,将头发全部拢进工作帽内。(2)操作机床运转时,严禁佩戴任何手套(拿活后摘掉),以防运转机械卷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3)操作有飞溅物的
2、设备机床时,需佩戴护目眼镜,防止飞屑迸入眼中,造成伤害。(4)操作角磨机打磨时,需佩戴护目镜、口罩,以防止异物迸入眼中以及尘肺病的产生。(5)机床清除铁屑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需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必要时停车清除。(6)机床启动时,皮带防护罩必须处于关闭状态。2、操作检查操作时必须了解设备原理性能,安全风险点,并加以防范。班组严格检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有无疲劳上岗,酒后上岗。(1)操作机床时,不准接打电话、禁止听收音机、MP3。注意力应集中、1/4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检查机床电器部分及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3、保证安全操作。(3)检查急停按钮是否灵敏、有效,出现异常及时停车断电,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4)加工前检查机床防护完整性,机床防护不全不可开始加工。看活后,机床加工过程中、禁止打开安全防护门。(5)发生异常严格遵守异常处理的三原则:停机、呼叫、等待。在所呼叫的人员到达现场前,严禁自行处置异常。(6)机床检修或调整后,必须由相关人员(班组长维修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3、设备设施机加分厂所有的车床、铣床、钻床、磨床,抛光机、叉车、吊车等设备均有专人进行操作,无操作资格者,严禁进行操作。(1)除班组负责人正常安排岗位调整外,严禁员工私自串岗操作。私自串岗操作者,首次
4、罚款50元,二次100元处罚。(2)外来人员严禁私自操作机床等特种设备。(除由公司人事安排的面试人员外)当班班长没有及时制止,罚款50元;制止不听从者,停工反省并处500元罚款。4、电气设施机加分厂所有用电设施,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先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告知维修主管,维修主管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处理,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2/4作。(1)机床机械部分故障,维修前必须进行断电,必要时设置专人监护或悬挂警示牌,预防触电与误操作。(2)机床、电气设施发生故障,当班班长及时通知维修主管,由维修主管安排专业电工进行维修处理。其他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3)
5、因工作增加电气设施,班组必须先向分厂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维修主管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乱接用电设施业与电器设备。以上规定所有机加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初次违犯者,给予操作者5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警告;二次违犯给予操作者10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100元处罚;三次违犯给予操作者停止工作反省并处500元罚款,直至正确认识自身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经分厂领导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给予当班班长200元处罚。停工期间,由分厂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对自身错误认识不清,拒不改正者,分厂对其辞退处理。机加工分厂二○一七年五月十三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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