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的表决权进行同等程度的限制。 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1)本人投票制与委托投票制 委托投票制,是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进行投票。我国《公司法》确认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但没有明确规定代理的条件、程序等,公司章程可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为避免股东表决权代理行使制的异化,公司章程可对其作出以下限制: ① 对委托的效力期限实施限制; ② 对代理的表决权总量进行限制; ③ 对表决权代理的征集招揽进行限制。 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表决权信托表决权作出规定。 (2)现场投票制与非现场投票制 现场投票制是指股东在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