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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5
《基隆市国民、小学设置身心障碍学生资源教室(班)实施要点.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基隆市國民中、小學設置身心障礙學生資源教室(班)實施要點民國94年2月1日公佈壹、依據一、特殊教育法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三、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貳、目的一、依學生個別能力及學習需要,採多元化課程以激發其身心潛能發展。二、提供教學支援俾利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以達融合教育之理想。三、系統規劃全市特殊教育資源之合理分配,適時適切調整班級數及教師員額配置。參、組織一、基隆市政府教育局遴聘專家、有關機關代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及學生家長代表等成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負責評鑑及輔導各室(
2、班)之運作。二、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規劃資源教室(班)之運作。肆、實施對象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二、經本市鑑輔會鑑定安置在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三、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及普通教師。伍、實施內容一、適性教學:依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需求,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並規劃提供各類型的教學方案。二、支援服務:提供身心障礙之學生暨家長、普通班教師、普通班學生暨家長及學校教學支援、行政支持或諮詢服務。陸、實施方法一、適性教學:(一)依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安排學生適當的學習課程。(二)與普通班教師合作,於班級中實施協同教學。(三)與普
3、通班教師交流,互相提供適當的教學課程。(四)運用志工及教師助理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協助。(五)安排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參與特教班分組教學活動。二、支援服務:(一)協助規劃推動身心障礙學生融合學習活動。(二)輔導身心障礙學生適應普通教學環境。(三)協助普通班教師及家長處理身心障礙學生問題。(四)規劃辦理普通班教師及學生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及宣導。(五)提供諮詢服務。三、教學實施:(一)學生人數:一、國中:每班學生數以十五至卅人為原則。二、國小:每班學生數以十至廿人為原則。(二)資源班教師每週服務時數:一、每位教師每週授課時
4、數:國中不得少於十六節;國小不得少於十八節。二、每位教師每週編寫教材及教學計畫時數不得少於二節。三、以上課程及服務時段應明列於課程中。(三)學生上課時數方式:學生每週至資源教室(班)上課時數,應依學生身心特質及學習需要妥善規劃。其在資源班課程之進行應配合普通班課程時間,並依下列方式安排之。一、抽離式:利用學生原班上課時間。二、外加式:利用學生非上課(如升旗、早自修等)、下課及課後時間。三、入班協同教學:與普通班教師溝通,於適當課程時段入班進行協同教學。四、以上三種方式可搭配實施。柒、成績考查為衡酌身心障礙學生優勢管道,彈
5、性調整其評量方式。一、平時考查:資源班實施適性教學時,應依據個別化教學計畫設計學生平時考查評量表,隨時記錄學生整體狀況;平時考查評量結果做為學生原班該科平時成績(平時成績依授課節數按比例計算)。二、定期考查:學生如在資源班參加定期考查,該科目由任課教師決定;如需登錄資源班考查成績時,應在成績單上註明為資源班考查成績。捌、師資人力:一、國小資源班每班編制特殊教育教師二員。二、國中資源班每班編制特殊教育教師三員。三、資源班教師應遴聘合格特教教師擔任。玖、調整方式一、基隆市國民教育階段資源班每年應全面進行設班檢討。二、學生數未
6、達設班下限(國小十名、國中十五名)之學校,在不減少現有資源班總班級數及師資員額編制下,每年三月前得檢討調整師資或調整鄰近學校實施共同教學,其超額教師得視需要介聘至新設資源班之學校。三、資源班學生數若未達規定下限者,如有特殊原因,得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提送本市鑑輔會說明,經鑑輔會同意後酌降人數。拾、本實施辦法經市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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