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和活互助保障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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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活动宣传公告经省总第11次主席办公会、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保管委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8年活动,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到2018年12月31日结束。现就认真做好职工医疗和生活互保2018年活动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简述如下:一、开展职工医疗和生活互保活动的目的意义。开展职工医疗和生活互保活动,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依靠集体力量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有效方式,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协助党委政府健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密切工

2、会组织与职工群众之间关系的有力抓手,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打造工会服务职工品牌具有重要意义。二、2018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与第一期活动相比,2018年活动主要体现了“扩面提标增项”内容,即:扩大了参互范围——将参加了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全部纳入了参互范围;提高了住院医疗补助标准——取消了300元互保补助起付线,同时将参互职工住院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下、1至10万元两个分段的互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0%和80%;增加了住院生活补助项目——给予参互职工住院期间每天30元、年内最

3、多30天的生活补助。三、结报职工互保补助金的快捷方式。除在西宁地区13家医院可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报互保补助金外,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基本都设立了服务网点,方便职工群众结报互保补助金。四、组织实施及缴纳方式各级工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向上级工会上缴职工交纳的互保金,做到资金与人数完全一致、没有出入。做好各单位《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8年活动参互申请表》《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8年活动参互单位台账》《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8年活动参互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份,做到资料齐全、装订整齐。附件:1.

4、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8年活动实施细则;3.青海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凭证。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工会委员会2018年1月24日附件1: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发展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保障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形式、多层次职工医疗和生活保障体系,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本计划的目的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社会

5、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协助政府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和生活保障水平,帮助职工减轻医疗和生活费用负担,使广大职工的生活更有保障。第三条本计划遵循“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二章互保参加和条件第四条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简称“互保金”)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参加本计划。第五条为体现互助互济性质,本计划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会组织职工统一参加,不单独接受职工个人参加。未单独建立工会的单位,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

6、所属单位职工统一参加。第三章互保期限和费用第六条本计划按年度进行,原则上一年一期,起止时间全省统一,中途不接受新的申请。第七条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以下简称“参互职工”)每人每年度应当并且只能交纳一份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期满后继续参加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重新交费,逾期不再办理。第四章互保待遇和支付第八条参互职工在互保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和生活费用,按当期规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互助保障补助金(以下简称“互保补助金”)。第九条互保补助金审核和支付按当期规定流程进行。第五章互保机构和职责第十条为保证本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青海省

7、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下设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经费监督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审会”),管委会日常办事机构为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市(州)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应当在本级工会设立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中心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设立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中心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或安排代办员。为优质高效快捷审核和支付互保补助金,省总工会可以通过委托服务的方式,与有关机构达成协议

8、,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实施本计划的结报互保补助金等工作。第十一条管委会设主任一人、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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