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形式法律效力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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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定形式法律效力探究  摘要合同的法定形式是,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内容的表现方式。它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是法律对契约自由原则的限制和干预。关于该形式要件的性质、欠缺后的影响、能否补救、如何补救、补救后的合同效力如何等等,一直是学者们争论和研究的问题。本文拟从一起房屋转让中签订的“阴阳合同”而引发的争议,进一步探究合同形式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影响,以及如何进行价值取舍,以期产生一定的实践意义。关键词合同法定形式契约自由阴阳合同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一、基本

2、案情2009年3月,吕某通过中介公司从李某手中购买一套商品房,约定的房屋价款148万元,转让产生的手续费及税费由吕某承担。为少缴税费,双方签订了一套阴阳合同。阳合同用作向天津市房屋管理局备案,约定房屋价款102万元;阴合同为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价款148万元。吕某按因合同约定全额支付给李某148万元后,二人以102万元的阳合同交易价格向天津市房管局办理产权转让登记,吕某向房管局缴纳手续费及其他税费攻击共计16万元。7当年6月,吕女士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原来吕女士所购房屋为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当

3、时李某与其妻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李某隐瞒了该房屋的实际权属性质,待黄某得知时该房屋已经办理完过户登记。黄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确认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二、案件评析合同的生效是当事人的合意在法律上的价值判断,而合同成立则属于事实性判断。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往往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权利状态、意识状态、对第三人的权益影响以及强行法的合规性等要素。本案中,显然阴、阳合同均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意志的表示,分作不同用途,故不存在成立的问题。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是争议的焦点所在。7实践中,对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问

4、题主要有以下观点:(1)阴阳合同均有效,阴合同的效力大于阳合同,原因是阴合同才是当事人真实交易关系的反映,在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及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阴合同应当优于阳合同;(2)阴阳合同均有效,阳合同的效力大于阴合同,因为阳合同经过行政机关的登记、备案,依法获得了相应的公信力,根据最佳证据规则,应当排除阴合同的适用;(3)阳合同无效、阴合同有效,原因在于阳合同的签订目的是逃避了法定的税费缴付义务,并未反映真实的交易关系,根据《合同法》五十二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阴合同

5、破坏了国家对于房屋买卖的税收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正当的收税权,因此无效。笔者认为,首先,完全承认阴阳合同均有效或无效是不可取的,合同是当事人交易意思达成一致的客观反映,但当事人不能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实际偷逃税款的目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一方面要探究当事人真实的交易意思,另一面要考虑合同的法定性要求。这里存在两种情况:当阳合同除价款条款外同阴合同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阳合同的效力要优于阴合同,此时,阳合同的价款条款视为无效约定,其他条款依然有效;当阳合同和阴合同除价格条款外仍有不同约定时,不能一概以阳合同经过

6、登记所以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而认定阴合同无效。其次,阳合同经过登记势必产生公信效力,但是该公信效力具体有多大,能否对抗当事人不同约定以及第三人的合法主张?当事人能否以: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收据、银行转账回单、房屋中介的证明,房屋交易资金收款凭证、税收凭证等证据证明真实的交易情况或不同于阳合同条款的其他状况?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回到对合同法定形式的研究上面。三、合同法定形式的功能7合同的形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讲,合同的形式仅限于法律和合同约定的特殊形式要求,而不包括法律规定的特殊的订约方式。广义上讲,合

7、同的形式既包括合同内容的各种表现方式,也包括法律和合同对订约的特殊形式要求(如,对一些特殊合同,法律规定应该办理登记或审批手续,从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的要求。)合同法定形式是从学理上的分类,是立法者对合同形式的法律强制,是合同形式要件的法律特别规定。立法者通过合同形式的强制,在自由和限制之间寻求平衡,在形式正义的基础上为实质正义创造条件。合同法定形式具有以下的功能:1、证据功能。当事人之间的口头协议很容易导致语义混淆和错误,加之人自身趋利避害的天性,很容易使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争议。所以,使用当事人

8、都比较信赖的客观证据将合同的基本内容予以固定下来,从而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实属必要。比如,当事人把合意的内容通过书面形式或登记、批准等形式固定下来,则会大大降低诉讼中的不确定性。如学者所言“即使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不良登记,对合同形式的要求也肯可能渠道便于举证的作用,因为知道的合同形式不均有利于一个合同存在的证明,而且有利于此合同内容的证明。这是因为一个文件导致一种推测——很难反驳的推测——即此文件完整而精确地包含着所有协商一致的内容。”72、提示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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