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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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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筏板基础设计几点要求1.混凝土筏板基础配筋时要求上铁全部连通,设计时,常常出现局部板跨配筋较大或板跨度相差较多,造成各跨上铁配筋面积相差较多,设计者采取本跨部分通长筋只配在该跨进入支座锚固,未满足全部连通的要求。不论按梁板式筏基还是平板式筏基,跨中钢筋(平板式的顶部钢筋)均应按实际配筋全部连通。(见箱筏规范5.3.10条及5.3.11-2条、地基规范8.4.11及8.4.12条)规范的要求是对筏板整体弯曲影响通过构造措施予以保证。解决措施:配筋面积相差较大时采用不同直径钢筋等间距配置,在支座处两侧范围内连接。2.北京市新基础规范对筏板受力钢
2、筋直径提出要求不宜小于12mm,基础梁箍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且在该条文说明中提倡选用大直径的纵筋和箍筋,并加大间距。例如:基础梁及厚板的纵筋直径可为28~40,基础梁的箍筋直径可大于12mm,其间距可为/4。(北京新基础规范8.6.13条条文说明)1.筏板基础底板上剪力墙洞口下设暗梁时,受剪力截面面积应满足箱筏规范5.2.11条要求截面宽b=墙宽+2ho(底板截面有效高度)。2.平板式筏基按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分别进行内力分析时,柱下板带中,柱宽及其两侧各0.5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的有效宽度范围内,其钢筋配置量不应小于柱下板带钢筋数量
3、的一半,此条要求见北京新地基规范8.6.14条。3.筏板的最小配筋率:北京新规范8.6.12条规定当基础梁、板各截面受力钢筋实际配筋量比计算所需多1/3以上时,可不考虑砼规范有关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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