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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3
《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年单独招生简章审核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年,进入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个学科门类,拥有天津市一流学科(含培育)个、特色学科(群)个、重点学科(含培育)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一级学科硕士点个、同等学历硕士学位专业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个;学校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个;本科专业个,其中国家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课程门。学校除招收高中毕业生外,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单独命题、考试、录取的办法,从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为职业教育培养“双证书、一体化”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热烈欢迎有志于献身职业教育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踊跃报考。一、招生专业及对象(一)机械类招生专业及对象1/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车工、数控车工、钳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汽车维修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二)电工与电子类招生专业及对象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招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工种且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三)计算机类招生专业及对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种不限,招收经过全日制学制教育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二、招生计划招生学费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地区计划(元年)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年北京、天津、河北、机械工艺技术本科年山西、内蒙古、辽机电技术教育本科年宁、黑龙江、江苏、焊接技术与工程本科年浙江、安徽、福建、2/9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本科年江西、山东、河南、自动化(电气技术教湖北、湖南、广东、本科年育方向)广西、海南、贵州、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年云南、陕西、甘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年宁夏数控技术高职年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年应用电子技术高职年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年三、报名和志愿填报(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学籍的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所在报名省(直辖市、自治区)正式户口。(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普通中学、中专、职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9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报名办法报名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考生应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关于普通高考报名的工作规定参加普通高考信息采集,并取得由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分配的考生号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报名。.报名时间及程序()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年月日至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并缴纳理论课考试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年月日至日,考生到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核发准考证。4/9 报名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于年月日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四)理论课考试费:元。四、考试(一)理论课考试科目及分值.机械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电技术教育、焊接技术与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数控技术:语文分、理科综合分(数学分、物理分)、英语分、机械类专业基础综合分(机械基础分、技能基础分)。.电工与电子类: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语文分、理科综合分(数学分、物理分)、英语分、电工与电子类专业基础综合分(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分、技能基础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语文分、理科综合分(数学分、物理分)、英语分、计算机类专业基础综合分(计算机应用基础分、技能基础分)。各科目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各工种对应的技能基础考试内容如下:专业类别工种技能基础考试内容钳工钳工技能基础机械类车工车工技能基础数控车工数控车工技能基础5/9 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技能基础焊工焊工技能基础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技能基础电工、维修电工维修电工技能基础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调试工、家用电子产品维电工与电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子类电子技能基础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计算机类工种不限计算机程序员技能基础(二)考试时间及地点理论课考试:月日至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三)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月日。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四)参考教材参考教材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年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6/9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若考生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证明材料。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案厅[]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七、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前划定本科、高职控制线,控制线上考生按照德、智、体、技能全面考核,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本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二批次:高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月日前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核7/9 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通过备案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八、加分政策(一)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分投档。(二)获得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名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分投档;第名至第名的考生,操作技能复试免试,并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分投档。(三)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类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考生,在其考试总成绩内增加分投档。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录取到工种对应专业的考生,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者不予加分。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将获奖证书原件于月日前寄往学校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九、新生入学复查被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文化课和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8/9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操作技能复试:新生入校后将按照考生录取时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进行复试。各工种操作技能复试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操作技能复试大纲》,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操作技能复试不合格者,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地补习技能。十、待遇获得学籍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十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本简章适用于年度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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