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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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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文本)第一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2.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针,科学处理遗产保护与社会综合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3.协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规划目标 翠亨规划区作为翠亨生态走廊中重要的生态人文节点和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保护。实现对以孙中山故居和翠亨历史村落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推动中山市的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 第三条规划原则 1.历史文化资源的全
2、面、真实与整体保护原则。包括历史遗产的真实载体及其环境整体保护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保护与更新、利用、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范围 中山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范围是在南朗镇行政规划范围内,以翠亨古村落为中心,在犁头尖山以南、金槟榔山以北的区域。总用地面积121.34公顷。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保护性要求原则上没有期限限制。近期保护与建设相关行动措施的期限为5年,即2006-2010年;远期保护与建设相关行动措施的期限为2011-2025年。 第六条翠亨规划区的规划定位 1.以市域生态绿核-五桂
3、山、生态岸线-南朗东南湿地滩涂和翠亨生态走廊(逸仙水库-兰溪-崖口红树林)构建翠亨片区的生态结构。 2.限制自广珠高速翠亨出口至翠亨村沿线西侧的建设,条件允许时原有工业建筑应逐步迁出。 3.限制兰溪沿岸的建设强度,依托原有村镇建筑建设分散型生态居住社区。 4.广珠公路(S111)改线至金槟榔山以东,利用广珠高速公路西侧辅道。原翠亨大道降级使用,其中中山纪念馆前路段(自中山城入口广场前至翠亨市场前兰溪桥)可考虑建设为原岐关公路的纪念性景观道路。 5.近期重点发展金槟榔山以东,广珠高速以西用地。 6.翠亨规划区作为翠亨生态走廊中重要的生态人文节点和历史文化遗产地进行
4、保护规划。 第七条规划结构 规划确定了“山-田-村-水-路”的景观格局。在犁头尖山和金槟榔山之间建立起历史遗产廊道,同时也作为景观和生态廊道,形成“山-田-村-山”的轴线。以孙中山故居为核心的翠亨古村位于廊道的中间,自北至东均为农田环绕;通过整治兰溪河涌及其岸线景观,以及恢复岐关公路旧貌,形成“水、路”的轴线,并与“山、田、村”的轴线垂直,共同组成“T”字型的基本规划结构。 第八条土地利用调整 1.作为保护核心区的翠亨古村建筑群,现状主要为村镇居住用地。规划中定义为“文物古迹用地”,以加强保护的力度; 2.皓东墓前控制用地(原中山城内部绿地)作为公共绿地,打通山
5、-田-村之间的历史景观廊道; 3.原翠亨大道西侧沿线用地,作为纪念馆发展备用地,主要内容为园林绿地和小型文化设施建筑,配合岐关公路的恢复旧貌,该地块以开放空间为主,创造古村和农田的开阔景观; 4.原翠亨市场所在地块(3-05)及其对面停车场(2-05),以及原宇游科幻城地块(2-03)作为公共绿地,成为保护区重要的门户节点; 5.迁出保护区内的少量村镇或私人工业企业,将用地转为居住用地或绿地; 6.对翠亨古村和新村交界的少量建筑改造带来的局部调整。 第九条道路交通系统 1.车行流线:使现有中山城以南的内部车行道路延续至石门路,在规划区内形成环形的车行系统,
6、以解决用地内部各主要功能区的车行需要。 2.限制性车行流线:保留翠亨大道翠亨段的车行功能,并进行限流、限速等处理。恢复岐关公路历史旧貌,作为保护地段。 3.人行流线:各区块内设置主要及次要二级步行系统,形成网状结构,解决人行交通。 4.停车场:主要依托现中山城前广场停车;在规划调整之后,通过岐关公路的保护性复原和沿线景观设计,自中山城前广场开始形成进入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态势。南侧在兰溪桥南,翠亨大道以东设停车场(规划区界线外)。 5.对于古村区内的历史街巷,需要保护其断面、空间比例和传统铺砌形式,应结合市政综合沟的铺设,恢复传统麻石路面。 第十条绿地系统
7、 1.加强环绕翠亨村的片状绿地(含耕地)。 2.保护纪念中学校道的绿化。 3.建设以兰溪为中心的沿水带状绿化。 4.部分恢复历史上岐关公路的旧貌,沿岐关公路形成带状绿化。 第十一条景观系统 1.山体、古村、农田、兰溪和岐关公路组成基本的景观要素。 2.三处景观节点:岐关公路两端的公园绿地具有门户景观作用;中山城中段公园绿地是打通历史景观走廊的重要节点。 3.以翠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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