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侵权行为法概述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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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侵权行为法概述阜阳劣质奶粉连米汤营养都不如的假奶粉在阜阳已被发现害死了13个幼儿。这些幼儿来到这个世界上,或许还没有学会说话,就被一种叫做“奶粉”的“现代文明”成果所扼杀。他们离去前整天的啼哭,是对那些人世间黑暗的控诉。侵犯影像、作品等知识产权人肉搜索微软侵权案件明星代言侵权侵犯肖像权第一节侵权行为概述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其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

2、。(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2.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绝对权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可以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以上三种权利都是绝对权。债权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是被侵犯的客体。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法,故意侵害他人的债权的,构成侵权。应当指出的是,“一物双卖”,司法判例一般认为不构成侵权。即使买受人知道是“一物双卖”时,一般也不认为构成侵权。违约行为侵害的是相对权,主要是合同债权。但是在理论探讨上应认定为是对信赖利益的侵犯。3.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特殊侵权责任为例外。“过错”不仅包括了行

3、为人的主观状态的不正当性和应受谴责性,而且包括了客观行为的违法性。《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关于过错的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

4、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4、侵权行为方式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5、侵权行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侵权责任的权益保护1、类型化划分:(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侵权行为,即侵害人体的侵权行为;(2)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侵权行

5、为,包括侵害一般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信用权、隐私权、性自主权等权利的侵权行为,换言之,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它以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为侵害对象(4)侵害物权的侵权行为,它以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为侵害客体;(5)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6)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2、侵权责任法的权益保护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6、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我国首次在成文法中列举了隐私权这一概念。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而在此法出台之前,我国并无事实上的隐私权利的规定,故而学界仅冠以隐私利益,而实践中则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隐私利益的保护是参照名誉权的形式来加以保护。《侵权责任法》的亮点1、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2、确立了同命同价赔偿原则3、不必要得医疗检查就是侵权4、网络侵权:泄露个人隐私网站要担责5、租借驾车出事,车主不再担

7、责6、缺陷产品的召回和惩罚性赔偿7、明确学校幼儿园事故责任区分8、保姆侵权,雇主承担责任9、动物致人损害主人要担责10、高空抛物邻里要“连坐”11、侵权人获利难确定,由法院判定赔偿额原告张某与被告辛某在某街道办事处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男孩小辛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付抚育费1000元,每月男方可看望孩子,并能接回北京住几天;双方如有一方再婚,孩子归没再婚的一方抚养;双方都再婚,按原协议办。原告再婚后,辛某几次去接孩子没接成。2000年1月9日,辛某从张某母亲家,强行将孩子接回北京。张某以侵害抚养权、监护权为由,在住所地法

8、院起诉。分析: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案例分析本案中根据协议的约定,孩子归未再婚的一方抚养,张某再婚后,附条件的合同已经生效,孩子应该归辛某抚养,故孩子的监护权已经转移,此时属张某侵犯了李某的抚养权、监护权。侵权行为——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债(obligation):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民事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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