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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24
《“厦门老字号”标识使用规范.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T/XMLZH厦门老字号协会团体标准T/XMLZH0002—2020“厦门老字号”标识使用规范2020-04-25发布2020-06-01实施厦门老字号协会发布T/XMLZH0002—2020前言本标准本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厦门老字号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老字号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毅、高静、黄毅萍、华清华。IT/XMLZH0002—2020"厦门老字号"标识使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厦门老字号”的标识的总体要求、使用要求和动态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厦门老字号”的标识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
2、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XMLZH0002“厦门老字号”认定实施指南《“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商改发(2007)137号《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3总体要求3.1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互联网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统一规定的“厦门老字号”标识。A.1.1“厦门老字号”的字样或者标
3、识只能用于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相一致的商品或服务上。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不得改变核定的使用范围,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厦门老字号”证书、牌匾和标识等。3.2未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任何商事主体不得自行制作、伪造、变造、销售或者冒用“厦门老字号”标识。4使用要求4.1牌匾要求厦门市商务局统一制作“厦门老字号”证书和牌匾,统一编号。牌匾按指定样式和工艺制作。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牌匾如需复制使用,须向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并注明用途、数量和使用范围,经批准后按“4.1.1、4.1.2和4.1.3”规定进行制作。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监督
4、使用。4.1.1“厦门老字号”牌匾样式文字排版、字体和尺寸如图1所示。牌匾规格为600mm×400mm,厚度28mm。牌匾四周花边共68棵,年代用中文大写。4.1.2“厦门老字号”牌匾材质:香樟木4.1.3“厦门老字号”牌匾制作工艺:阴雕、作旧、上金漆。1T/XMLZH0002—2020图1“厦门老字号”牌匾样式4.2包装上标识要求4.2.1包装上标识由厦门市商务局所有,由标准图形(详见附录A)和“厦门老字号”中文文字(详见附录B)组成,图形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文字组合使用。“厦门老字号”中文文字为书法家题写,正版由厦门老字号协会存档,授予“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
5、体经厦门商务局批准后可向厦门老字号协会申请使用该中文文字。4.2.2“厦门老字号”标识样式标识设有标准色3色,详见《“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附件三》。标准组合4种供企业选用,推荐使用首选标准组合,详见附录C。4.2.3标识使用时,必须根据规定式样使用,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更改标识的比例关系和色相。标识在印刷时,附着媒介的底色不得影响标识的标准色相,不得透叠其他色彩和图案。4.2.4“厦门老字号”标志在包装上与其他商标组合而成的基础模块以及其他平面媒体上的颜色使用规范,应按照《“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执行。5动态管理5.1厦门市商务局负责对辖区内“厦
6、门老字号”标识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5.2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如发生企业名称、商号、注册商标变更时,应当在10日内向厦门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5.3被取消“厦门老字号”资格的企业,自取消之日起,停止使用“厦门老字号”标识,并负责清理自身使用的有关“厦门老字号”标识。原有牌匾和证书由厦门市商务局收回,统一销毁和注销。5.4擅自使用与“厦门老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字样、标志或者其组合的,依照《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T/XMLZH0002—2020附录A(规范性)标准
7、图形3T/XMLZH0002—2020附录B(规范性)标准字(由书法家题写)4T/XMLZH0002—2020附录C(规范性)标准组合首选标准组合可选标准组合一5T/XMLZH0002—2020可选标准组合二可选标准组合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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