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8696891
大小:16.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10-06
《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住所(经营场所)住宅改经营性用房证明(商品房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除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交本证明)企业名称个体经营者姓名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人、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申
2、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村(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证明兹证明申请人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所(经营场所)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月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说明根据《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一、下列情形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
3、(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二、申请人申请工商登记注册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住所使用证明:(一)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证明。(二)使用外国(地区)企业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同意使用证明及产权人与住所使用人有投资关系的证明材料。(三)使用外商投资企业房屋的,除提交第(一)项所指住所使用证明外,还须提交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使用宾馆、饭店出租的房间或铺位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五)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住所使用证明。将住宅改作商业用途的,须同时提交已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
5、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村(居)委会或小区业主委员会证明和申请人承诺书。产权人与出租人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分租证明材料。采取住所信息申报的方式办理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因变更经营范围或地址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应当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