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乡卫生院2011年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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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庄乡卫生院2011年孕产妇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计划2011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二、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一)总体目标降低全乡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二)具体工作指标⑴早孕建卡率达85%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⑷住院分娩

2、率达100%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⑻产前筛查率达80%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三、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二)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三)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

3、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四)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五)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四.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具体如下:(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

4、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

5、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

6、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4.

7、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机构检查。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新庄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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