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

ID:5857487

大小:34.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2-26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_第1页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_第2页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_第3页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_第4页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276章 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第276章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五摘要:本条例旨在就政府收回土地、设定地役权或权利和行使其他权力以协助地下铁路的建造及营运而作出规定,并就补偿因行使该等权力而造成的损失订定条文。第276章 第18条补偿附注: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62号第3条(1)第17条提述的获偿权利,是就附表1第I部第1栏所列的损失、损害或费用项目向政府申索款项的权利,而该款项是按该附表第I部第2栏在与该项目

2、相对的位置上所指明的基准,并且是在顾及附表1第II部的条文下评定的,但─(由2000年第62号第3条修订)(a)有关的申索须在附表1第I部第4栏所指明的适当限期内送达署长;及(b)须受本条例其他条文规限。(2)附表1第I部第3栏所描述的每一个人,均有权就在第1栏中与此等人士相对的位置上所列的损失、损害或费用项目申索补偿,但以依据本条例所评定的该人所蒙受或招致的损失、损害或费用为限。第276章 第19条逾期申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

3、k/附注: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62号第3条(1)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如就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项目提出的申索,未有在附表1第I部第4栏就该项目而指明的限期届满前送达署长,则就该项目而申索补偿的权利即被禁制。(2)第(1)款提述的限期,可应有关方面在该限期届满之前或之后向土地审裁处作出的申请而按照本条予以延展。(3)根据第(2)款作出的申请的通知,须由申请人给予署长。(4)土地审裁处如认为延迟送达申索是由于对事实方面的错误或对法律方面的错误(附表1第I部第4栏的有关条文除外)或由于任何其他合理因由所致,或认为政府不会因该项延迟而在处理其论据方面或在其他方面蒙受实质

4、不利,则可将该宗申索必须送达署长的限期延展。(由2000年第62号第3条修订)(5)土地审裁处可根据第(4)款就上述限期批予延展一段其认为适当的期间,并可附加或不附加条件,但无论如何,该延展由获偿权利最初产生的时间起计不得超逾6年。第276章 第20条补偿与土地价值不相称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附注: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1998年第29号第105条;2000年第62号第3条(1)凡行政长官觉得就附表1第I部第6项的损失或损害

5、而作出的补偿,与该项补偿所涉及的建筑物的价值不相称或可能与该价值不相称,则即使有关的土地并非在铁路范围内,行政长官亦可根据第4(1)条就该土地或其部分作出命令。(2)依据第(1)款授权作出的命令而将土地或其部分归属财政司司长法团或归还政府后,补偿即须根据附表1第I部第1项以及(于适用的情况下)根据第3项予以评定,而根据本条例享有的任何其他获偿权利即告失效。(由1985年第180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修订;由1998年第29号第105条修订)(3)凡根据本条例享有的申索补偿权利已因第(2)款的实施而失效,依据第18(2)条拥有该权利的人,有权将用以支付

6、因其提出与强制执行已失效权利有关的申索而已合理招致的费用及开支的款额,包括在其根据附表1第I部第1项提出的补偿申索内,并有权向政府收取该款额。(由2000年第62号第3条修订)第276章 第21条申索程序附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62号第3条(1)声称有权根据本条例获得补偿的人,须向署长送达书面申索,列明下述对其申索适用的详情─(a)申索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供送达通知用的地址;(b)与该宗

7、申索有关的土地的详尽描述,包括任何影响该土地的契诺、地役权或限制;(c)申索人对该土地享有的权益的性质,如该申索人为分租承租人或分租客,则包括列明其业主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以及该项分租或租赁的细节;(d)任何按揭的细节,包括尚欠的本金及承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e)如申索人已将该土地或其任何部分分租,则列明每一名租客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以及该项出租或租赁的细节;(f)显示下述资料的申索详情─(i)该宗申索是根据那一项目提出的;及(ii)根据某一项目而申索的款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2)署长须以书面确认收到根据第(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