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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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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总14第年4第952期期)区域金融研究NO.2.2014JournalofRefionalFinancialResearchGeneralNO.495论中国一东盟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制的构建凌波(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金融服务贸易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新兴的贸易增长点,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本文立足中国与东盟各国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现状,分析构建中国一东盟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借鉴世界上其他经贸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探索构建和完善中国一东盟自贸
2、区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机制。关键词: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制中图分类号:F8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77(2014)02—0050—06人民币,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达38%。中资银行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贸易与东盟各国银行机构建立的代理行、境外账户行超过的现状150家。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商业银行在跨境贸易人民结算以及双方央行在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上的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合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个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2
3、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二、构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正式启动自贸区贸易法律规范机制的必要性建设进程。2007年,双方签署了自贸区《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其一,构建本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务贸易协议》)。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全制,是基于金融业特殊性的考虑。金融业是国民经济面建成,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始了更为广泛的合发展的晴雨表,其指标数据能从各个角度反映国民经作。双方服务贸易额从2006
4、年的126亿美元发展到济的整体发展状态。同时,其也具有高风险性和高负2010年的268亿美元,增长了113%。就金融服务而债性的特点。一旦金融机构经营不善,可能波及其他言,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各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金融机构进而引起系统性风险,危及一国、区域金融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3.8万亿元,其中广西累计人民安全,甚至造成全球性金融危机。币结算803.37亿元,服务于东盟的结算占88%。截至其二,构建本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2012年9月,中资银行在东盟国家共设立8家分行;制,是适应全球和区域金融服务自由
5、化趋势的需要。东盟国家在华设立7家外资法人银行,6家外国银行自上世纪8O年代来,大部分发达国家均放松了在金分行;东盟在中国的银行机构资产总额近2000亿元融服务收费和利率方面的限制,放宽了对金融机构所收稿日期:2013—11—27作者简介:凌波,男,广东茂名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一50—《区域金融研究}2014年第2期有权控制和银行业兼并的限制,金融服务自由化的浪力,现已形成属于WTO特有的一套金融服务贸易规潮由此兴起。一些发展中国家出于发展经济和提高范体系。总体来看,WTO的金融服务贸易法律机制本国金融业
6、竞争力的需要,也开始了金融服务自由化包括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一是适用于包括金融服务的努力。贸易在内的所有服务贸易的一般性规定,即GATS,它其三,构建本自贸区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机是调整服务贸易的基础性法律规范;二是根据金融服制,是填补自贸区在该领域法律规范空白的需要。中务业的特点而制定的特别规定,如《金融服务附件》、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时间还不长,在金融服务《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等;三是基于不同成员国贸易领域的相关规范只限于《框架协议》和《服务贸易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表和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协议》中针对
7、所有服务贸易的框架性规范,专门针对单,它们同样构成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范体系金融服务贸易的规范制度以及相应条约性规范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还较为欠缺。GATS协议是WTO各成员国在服务贸易领域达成的第一个多边协议,其规定的一般原则和纪律适用三、构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服务于所有领域的服务贸易。GATS协议的宗旨是“建立贸易法律规范机制的可行性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服务贸易,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其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在服务贸易领域已经具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发展”。在此
8、宗旨的指引下,备了一些基础性规范文件。如《服务贸易协议》中,规GATS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作出了安排:“一般义定了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义务和纪律”;双方在服务和纪律”如最惠国待遇、透明度、一般例外等;“具体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如市场准人、国民待遇等;“逐步自由化”如对具“争端解决”等内容。此外,东盟内部已签署《东盟服体承诺表的制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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