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制度比较研究-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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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位继承制度比较研究/L士帚,‘:.、摘要代位继承制度作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顺利转移的重要法律依据,是继承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拟通过介绍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的代位继承制度,比较其差异,借鉴有益的立法经验,与大陆的实际相结合,对大陆地区的代位继承制度的修改、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关键词代位继承制度比较研究立法建议作者简介:尤志雯,辽宁大学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中图分类号:D9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31-02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本同宗同源,但因历史原因以致两岸位人再按人数均分该应继份

2、。四地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法域,在代位继承制度的规定上有所不二、中国大陆的代位继承制度同,而继承法律术语大多相通,具有共同的制度基础,因此可对其据我国大陆地区《继承法》第l1条规定及我国大陆地区最高差异放在一起研究,这对于看到大陆地区代位继承制度的不足有人民法院《执行<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规定可知,在我国大陆,很大的参考价值。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代位继承制度概述(一)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和发生原因(一)代位继承的概念理解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发生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所谓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由于其他原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因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时,由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代为继承其(二)被代位人继承人的范围应继遗产份额的一种法律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卑血亲。被代位人;代替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直系卑亲属是代位人。该制度(三)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重要补充,不适代位人只可以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人不仅可用于遗嘱继承。以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自然血亲和也可以是直系养亲。也就(二)代位继承制度的内容是说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代位继承制度内容分述之如下:的继子女)的生子女

4、或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人。1.代位继承的原因(四)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提及代位继承的原因,大体有三种立法例。其一,以法国及因我国大陆《执行<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我国大陆地区为代表的仅以被代位人的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原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在我国因。其二,以日本为代表的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丧失大陆,代位继承人之继承权是基于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的地位而取继承权为其发生原因。其三,以德国为代表的被代位人先于被继得的。因此,只有被代位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代位人方可代位继承。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或放弃

5、继承权为其发生原因。(五)代位继承人的法定应继份2.被代位人的范围代位人只可以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各国立法通说认为被代位人的范围限于直系卑血亲。被代人有数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位人的范围,具体有如下立法例:一是以我国大陆为代表的仅限三、中国香港地区代位继承制度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卑血亲。二是以法国为代表的被继承人香港《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第4条规定:“(1)无遗嘱者的剩余的直系卑血亲、兄弟姐妹的直系卑血亲。其三是以瑞士为代表的遗产须按本条所述的方式分配或以本条所述的信托形式持有。被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父母的

6、直系卑血亲、祖父母的直系卑血(2)如该无遗嘱者遗下丈夫或妻子——(a)后嗣;及(b)父母,或全亲。四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被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兄弟姐妹的直血亲兄弟姊妹或其后嗣,则须为该尚存丈夫或妻子的绝对权益而系卑血亲和祖父母的直系卑血亲。以信托形式持有该剩余遗产。”及该条例第5(1)条规定可知在我3.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国香港地区,无遗嘱者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遗嘱人去世是代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认为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位继承发生的原因。被代位人为无遗嘱者的子女或者其全血亲直系卑亲属,但也存在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兄弟姐妹。代位人的范围

7、限定为无遗嘱者的子女的后嗣和无遗公婆的财产。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代嘱者兄弟姊妹的子女的范围之内。与我国大陆相同,香港地区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血.亲,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位人的法定应继份只能是被代位人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同父母卑血亲,这样代位人的范围就得到了扩大。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的后嗣人数如果超过一人,则按代位父的人数均等分配该被代位代数限制。人的法定应继份。4.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四、中国澳门地区代位继承制度关于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许多国家的法律均规定代位人无我国澳门地区关于代位继承的定义为《澳门民法典》第1879论

8、人数多少,其应继份仅为被代位人的应继份,数名同亲等的代条之规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或不愿接受遗产或遗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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