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

ID:58056093

大小:214.0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20-04-09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_第1页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_第2页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_第3页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_第4页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劳工保险失能给付标准第九条及第三条附表修正条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九條及第三條附表修正條文第九條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附表失能種類失能項目失能狀態失能等級失能審核開具診斷書醫療機構層級1精神1-1精神遺存極度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須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者。一一、精神失能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二年以上,始得認定。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二、審定時,須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失能診斷書;必要時保險人得另行指定神經

2、科、復健科、職業醫學科等專科醫師會同認定。三、精神失能須經心理衡鑑或職能評估、「簡易智能狀態測驗(MMSE)」、「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等評估始可診斷。四、精神失能同時併存中樞神經系統機能失能時,須綜合全部症狀定其失能等級。應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1-2精神遺存高度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之一部須他人扶助者。二1-3精神遺存顯著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者。三1-4精神遺存顯著失能,終身僅能從事輕便工作,精神及身體之勞動能力較一般顯明

3、低下者。七1-5醫學上可證明精神遺有失能,但通常無礙勞動者。十三2神經2-1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失能,終身無工作能力,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經常須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者。一一、應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神經失能等級之審定基本原則:須經治療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如經手術,須最後一次手術後六個月以上,始得認定;併存失智症所致之認知功能失能適用精神失能審核原則認定。審定時,應綜合其全部症狀,對於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與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活動狀態及需他人扶助之情況定其等級。一、審定時,須由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

4、科醫師診斷開具失能診斷書,但已達植物人狀態,經查證屬實者除外;必要時保險人得另行指定精神科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會同認定。二、因腦疾、創傷或失智症等所致之認知功能失能,須經心理衡鑑或職能評估、「簡易智能狀態測驗(MMSE)」、「魏氏成人智力測驗(WAIS)」或「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等評估始可診斷。三、中樞神經系統病變產生的症狀,若僅存在於單一失能種類,則按其影響部位所定等級定之,例如因言語損傷所致之表達性失語症,準用言語機能失能審定之。一、「平衡機能失能與聽力失能」等級之審定:因頭部損傷引起聽力失能與平衡機能失能同時併存時,須綜合其失能

5、狀況定其等級。二、「癲癇」失能等級之審定:癲癇發作,同時應重視因反覆發作致性格變化而終至癡呆、人格崩壞,即成癲癇性精神病狀態者,依精神失能之審定原則審定之。癲癇症狀之固定時期,應以經專科醫師之治療,認為不能期待醫療效果時,而其癲癇發作合併有意識障礙情況,依下列標準審定之:(一)雖經二種或二種以上抗癲癇藥物充分治療,每週仍有一次以上發作致終身無工作能力者:適用第三等級。(二)雖經二種或二種以上抗癲癇藥物充分治療,每月仍有一次以上發作,勞動能力明顯低下,終身僅能從事輕便工作者:適用第七等級。(三)雖經二種或二種以上抗癲癇藥物充分治療,每月仍有一次

6、以上發作,但通常無礙勞動者:適用第十三等級。一、「頭痛」失能等級之審定:頭痛之病因甚多,因頭外傷或各種中毒等,遺存主要的頭痛包括:(一)挫傷、創傷部位之疼痛。(二)血管性頭痛。(三)肌肉緊張性頭痛。(四)頸神經根或三叉神經病變所致之神經痛。審定標準依下列規定:(一)一般的勞動能力尚存,但因頭痛屢發,不能從事工作,致就業職種之範圍,受相當限制者:適用第九等級。(二)通常勞動無礙,但有時發作即有礙勞動者:適用第十三等級。二、「眩暈及平衡機能失能」等級之審定:頭部外傷後或因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起因之眩暈及平衡機能失能,不單由於內耳失能引起,因小腦、腦幹

7、部、額葉等中樞神經系統之失能發現者亦不少,其審定標準如下:(一)因高度平衡機能失能,僅能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者,適用第三等級。(二)因中等度平衡機能失能、勞動能力較一般平常人顯明低下者:適用第七等級。(三)通常無礙勞動,但因眼震盪或其他平衡機能檢查認為有失能所見者:適用第十三等級。一、「脊髓失能」等級之審定,依其損傷之程度發現四肢等之運動失能、感覺失能、腸管失能、尿路失能、生殖器失能等,依失能審核一之原則,綜合其症狀選用合適等級。二、「外傷後疼痛症候群」失能等級之審定:外傷後疼痛症候群:外傷後疼痛之特別形態,因四肢或其他神經不完全損傷而

8、生之神經痛,於自然經過仍不消退,由醫學上可予證明者,得依下列標準審定其等級:(一)由於腦神經及脊髓神經之外傷或其他原因之神經痛,依其疼痛發作頻度,疼痛強度與持續時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