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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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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环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客观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进而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第三条本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综合考虑薪酬水平的地区性因素和行业性因素,强调薪酬的竞争性。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湖北金环所有正式在岗员工(不含临时工和退
2、休、退养、待岗人员),主要包括:(一)管理系列: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管理职位的员工;(二)专业系列:从事财务审计、技术改造、研发等专业工作的且不具备管理职务的员工;(三)生产操作系列:从事生产操作的工人,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计件生产操作工人和非计件生产操作工人;(四)勤务系列:司机、保安、清洁工等后勤人员;(五)销售系列:领取销售提成的销售人员。第一章薪酬结构第一条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湖北金环适用以下三种薪酬制度:(一)计时工资制:根据工作时间计算工资,适用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勤务人员、非计件生产操作人员;(二)计件工资制:根据所生产的合格品数量计算工
3、资,适用于能进行计件的生产操作人员;(三)效益工资制:根据所创造的直接效益计算工资,适用于销售人员。第二条为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能够进行计件而且工作量有保障的岗位和工种,应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第三条在计时、计件、效益工资制下,员工薪酬均由以下四部分构成:(一)基本薪酬部分:包括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学历工资;(二)绩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奖、季度奖、年度奖等奖励部分;(三)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等;(四)保险福利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年假等。第二章基本薪酬第一节岗位工资第四条岗
4、位工资级别共分30级,划分为六个系列:管理系列、专业系列、非计件生产操作系列、勤务系列以及计件生产操作系列和销售系列。第五条管理系列分为六类,由高到低依次是:总裁助理(级—级)、部长(级—级)、副部长(级—级)、分部经理(级—级)、分部副经理(级—级)、主管(级—级)。第六条专业系列分为四类,由高到低依次是:特级专员(级—级)、高级专业(级—级)、中级专员(级—级)、初级专员(级—级)。第一条生产操作系列分为五类,由高到低依次是:高级技师(级—级)、技师(级—级)、高级工(级—级)、中级工(级—级)、初级工(级—级)。第二条勤务系列分为一类(级—级)第三条销售系列分为四级,由
5、高到低依次是:特级销售员(级—级)、高级销售员(级—级)、中级销售员(级—级)、初级销售员(级—级)。第四条管理系列分为行政职能部分和生产管理部分,其中,部长(办公室主任)与生产厂长平级,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与生产副厂长平级,分部经理与生产科长、车间主任平级,分部副经理与生产科副科长、车间副主任平级,主管与工段长平级。第五条计时工资制下岗位工资计算办法参见附件一:《计时工资制岗位工资等级表》。第六条效益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计算办法参见附件二:《绩效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岗位工资、月度奖金确定办法》。第七条员工岗位系数需要通过岗位价值评估和绩效考核加以确定和调整,具体办法参
6、见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第八条为加强公司的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公司将为部分管理岗位设立助理。担任助理的员工其岗位工资在现有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上浮1-2级,取消其助理资格时,岗位工资在原有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下浮1-2级(总裁助理除外)。岗位工资浮动幅度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并报总裁办公会审批决定。第二节司龄工资第九条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湖北金环之日起计算,以年为单位。第十条司龄每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10元。第十一条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第十二条每年一月份开始计算司龄,司龄的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第三节学历工资第一条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确定。第二条学历工资具体标
7、准如下:(一)正规院校大专毕业或五大本科毕业,100元/月;(二)正规院校大学本科毕业或五大硕士研究生毕业,200元/月;(三)正规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毕业,400元/月;(四)博士研究生毕业,600元/月。(五)五大指电大、函授、职大、夜大、自考。第三条为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对于任职期间取得更高学历的员工,应按新的学历发放学历工资。第四条作为学历工资发放基础的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第五条为充分体现学历工资的严肃性和激励效果,人力资源部应对学历证书严格审察。第一章绩效薪酬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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