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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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9]29号)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省(自治区)交通厅,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外开放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开放港口码头经营人,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的要求,为规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的评审和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我部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见附件1),并建立了“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自即日起实施,请各单

2、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1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运输部SOLAS公约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组(以下简称部工作组)负责全国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审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以下简称《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  第三条 《评估报告》的评审和《保安计划》的审查,采取从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中抽取专家,通过专家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在特殊情况下,经部工作组组长(含副组长,下同)批准,可采取部工作组以工作会议或函审方式进行。  第四条 

3、《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程序:  (一)《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书面或全国港口安全及保安信息系统向部工作组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报请评审。  (二)秘书处应及时汇总情况,向部工作组组长提出组织评审工作的建议。  (三)部工作组组长决定采取专家组会议评审时,秘书处应根据港口设施所在地、专家所在单位、专家专业背景等情况,提出评审专家组建议名单及评审专家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报部工作组组长批准。  部工作组组长同时指派部工作组1-2名成员参加,并指定评审专家组组长。  参加评审的专家(含部工作组组长指派的部工作组成员)数量不少于7人。  (四)部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

4、称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专家和专家组会议召开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务工作由专家组会议召开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五)评审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专家组会议,汇总评审专家组成员意见,形成《评审意见》(具体格式见附表1和附表2),并提交部工作组。  (六)秘书处负责在“中国港口设施保安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第五条 《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程序:  (一)《保安计划》制订完成后,由港口设施经营人通过书面或全国港口安全及保安信息系统向秘书处报请审查。  (二)秘书处应及时汇总情况,向部工作组组长提出组织审查工作的建议。  (三)部工作组组长决定采取专家组会议审查时,秘书处应根据港口设施所在地、

5、专家所在单位、专家专业背景等情况,提出审查专家组建议名单及审查专家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报部工作组组长批准。  部工作组组长同时指派部工作组1-2名成员参加,并指定审查专家组组长。  参加审查的专家(含部工作组组长指派的部工作组成员)数量不少于7人。  (四)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专家和专家组会议召开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务工作由专家组会议召开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五)审查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专家组会议,汇总审查专家组成员意见,形成《审查意见》(具体格式见附表3和附表4),并提交部工作组,由部工作组复核后决定是否最终通过。  (六)秘书处负责在“中国港口设施保安网”上公布审查结果,并通

6、知《保安计划》送审单位。  第六条 参加专家组会议的专家从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中产生,并按就近、回避原则选择。  第七条 专家组会议会务费和专家差旅费由接受评审或审查的相关单位支付。  第八条 (一)工作组组长不能正常履行上述职责时,由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司港口处,联系电话:010-65292626,传真:010-65292642,电子邮箱:sys627@mot.gov.cn;  (三)秘书处设在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10-62079300-22,传真:010-62380257,电子邮箱:baoan@wti.ac.cn;  (四)“中国港口设施

7、保安网”网址:www.portsee.cn。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附表1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意见报告名称 编制单位 评审意见和建议           评审结果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附件2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单 位培训证书号1张玉林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080929952袁 茁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080929963岳 莹辽宁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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