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社会责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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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的社会责任内容摘要:律师作为社会行业中特殊的职业群体,其职业的属性就要求律师承担其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独特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的来源是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律师的社会责任也是多层次多范围的,本文对律师社会责任来源及社会责任范围进行了阐述。“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在我小时候就充满了向往。看到律师在法庭上的雄才辩略,得到当事人的认可,立志要做一名敢于仗义执言的律师。长大后得我所愿,终于踏进了律师队伍成为其中一员。从一开始懵懵懂懂、跌跌撞撞,摸索着前行,到现在对律师事务及律师工作初探门径,作为一名正在成长中的律师,我体会着

2、其中的快乐与艰辛,这让我更加坚定做律师的执业信念。作为一名年轻律师,我们更需要努力,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努力体会工作带给我们的感受。通过这几年的执业经历我体会到律师是社会主义的法律服务者,不仅仅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还承担着社会职责。律师的社会职责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一、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责任来源律师的社会责任主要来源于其职业的特殊性,也就是律师以法律为工具,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为目的,从而达到社会在法律范畴内的公平正义的职业属性决定的。细分来看,主要有下列来源:1、律师职业工具特性。与其他行业不同,律师的职业工具是作为调和社

3、会关系的法律。法律不仅仅是对某个个人、某个具体事件的调整。他通过具体的个人、事件的调整,最终实现的是社会的和谐稳定。律师工具的特殊属性,使得律师所关注和解决的永远不像其他职业所面对的局部的、细节的问题,而是更加宏观的社会关系。律师在解决具体事务的同时需要注意更加复杂的社会现状。这就决定了律师在使用这一特殊工具的同时,承担更过的社会责任。2、律师工作的社会性。律师使用法律工具的社会性,同时决定了律师职业本身的社会性。“当法律的影响渗透到社会主体一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时,法律服务成为必需,律师及律师职业成为帮助社会主体认识法律权利、

4、行使法律权利和救济法律权利所不可或缺。因此,在法治社会中,需要法律服务的主体极其广泛,以至于律师成为社会化工作”。工作的社会性意味着律师需面对社会各界层的人,面对他们基于信赖法律的各种各样的诉求,律师因此经常地置身于由当事各方和纠纷解决机构所营建、运作的争端解决机制之中,这是律师的身份特征。而社会责任在更重要的方面即是,特定身份的人在其身份场域中应当去尽哪些有益于他人的道德义务。律师工作的社会性是律师需承担社会责任的身份场域因素,在人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都很欠缺的社会,这一因素更是律师需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3、社会期许和

5、职业自律。同众多负面看法并存,对律师更常见和传统的描绘是:精通法律、不畏权势、纵横捭阖、仗义执言。尽管很大程度上这种描绘仅仅是社会对律师的形象设计,是社会对律师的鞭策与期许,还不一定包含有评价的成分,律师们也往往引以为荣。不仅如此,在特定时期特定舆论氛围中,正如其它职业曾经享用的那样,社会也可能美化律师,将其誉为“正义的守护者”、“正义的化身”等等。对待这类道德神话,律师应有自知之明,只应当作加强职业自律的外部动力,而不应真以为自己居于某种道德高地并因此取得某些特权,忘乎所以。社会的期许只是表明从事律师业所应具有或追求的品质,

6、律师应加强职业自律以尽量符合社会的期许,包括社会对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期许。在此意义上,努力满足社会对律师的期待,也是律师需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二、律师应承担的社会责任1、释明法律以沟通生活经验。“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古人对“师”之职责的概括。“律师”这一称谓中有幸也有“师”字,且从古人之拜师学艺观今人之聘请律师,律师当属“师”之范畴。当事人聘请律师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于解自己的法律之惑。而人们的法律之惑可以分为三类:其一为不知道法律的具体规定,其二为知道却不真正理解法律,其三为理解的法律

7、与生活经验之冲突。前两类困惑缘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便身处法治程度较高的社会,自身的法律意识也很强,一个人也不可能了解上层建筑中全部系统的法律规定,并且如果不是遇到特定纠纷,他也不会特别地关注相关的法律。然而,与之相悖的是,尽管恢恢法网已对芸芸众生的行为作了定纷止争的限定,且这种限定是单方面、相对于后者的困惑又是“隐形”存在的,但为何人们并没有因为不理解法律而强烈地冲击法制秩序,为何很多时候诉争双方都认为自己的主张合法、因而虽经法院裁判仍坚持上诉——申诉以致申诉不止!形成上述悖论的原因是:指引一个人行为的,通常都不是法律,而是基

8、于个人的经历、生活环境和知识结构形成的道德观念,人们行使的权利通常也只是道德权利而非法律权利。如此,则法律的作用显然不是要破坏深植于每个人日常生活之中的道德观念,而只是为每一种道德都提供一个检侧尺度,已示警戒。故法律确系一种“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而且,为实现其兼容性和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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