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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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跨文化哲学研讨会时间:2015年1月17日地点:哲学学院南楼114“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跨文化哲学研讨会”进程安排(每人发言1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上午9:00——9:10吴院长致开幕词9:10——9:35连凡“试论儒家与天主教性论之比较”(第3页)9:35——10:00黄超“托马斯与朱熹情感理论比较”(第11页)10:00——10:25徐弢“论“梵二”对耶佛关系与对话的影响”(第14页)10:25——10:35休息10:35——11:00曹彦“天理与神灵——散点透视下的中印核心文化”(第22页)11:00——11:25沈庭“关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第33页)11:

2、25——11:50潘磊“意见分歧与信念调整”(第39页)下午14:30——14:55吴根友“镜像中的中国传统道德”(第49页)14:55——15:20肖航“孝与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第61页)15:20——15:55陈江进“中西文化语境中的伪善问题”(第70页)15:55——16:05休息16:05——16:30桑靖宇“略谈中西宗教哲学的差异与汇通”(第76页)16:30——16:55陈晓杰“荻生徂徕的不可知之天”(第80页)16:55——17:20秦平“秩序的失落与重建:《穀梁传》政治哲学的主题”(第91页)17:20——17:30桑靖宇致闭幕词试论儒家与天主教性论之比较——以荀子、

3、朱熹的性论与明末利玛窦的“三魂说”为中心连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2]一、荀子的性论“性”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是事物因其构成所具有的性质与能力(“良知良能”)。关于中国的“性”论,特别是人性与物性的区别,自先秦以来已有种种观点,可说是中国哲学史上最重大的课题之一。例如先秦儒学的殿军荀子指出: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1](巻五《王制篇》第九P164)唐人杨倞注云“生谓滋长,知谓性识”,“义谓裁断也”。“滋长”即指生长。“性识”是指天性所具有的认识能力,这里指动物生来即具备的感官知觉能力。“义

4、”作为孟子所说的“四德”(仁义礼智)之一,具体是指裁决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荀子又指出: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1](卷十三《礼论篇》第十九P372-373)作为五行(无生物)之中最基本要素的“水火”是由气所构成。荀子继承中国传统气论,将气视作构造万物形体的共同材质,同时又用“生→知→义”的三阶段来区分了生物中的植物、动物以及人类。依据荀子的思考,万物的构造可依次表示如下:无生物——气植物——气+生动物——气+生+知人类——气+生+知+义荀子所谓的“有血气之属”无疑是指动物和人类。他用“知”(知觉能力)来区分“无血气”的无生物、植物

5、与“有血气”的动物、人类。另一方面,人类与动物虽然都有“知”的能力,两者的区别在于“义”,即是否具有裁决判断的能力。关于人和动物的这种区别,荀子陈述其理由说: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1](巻三《非相篇》第五P78-79)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1](巻五《王

6、制篇》第九P164)荀子所谓的“辨”作为辨别能力,是心(思维)之作用,主要指知觉、辨别、思虑、选择、判断的能力,与前述的“义”(裁断)意思基本相同。荀子说“辨莫大于分”,可知“辨”的关键在于“分”。杨倞注云“有上下亲疏之分也”,可知所谓“分”具体是指对社会职分、关系(上下、尊卑、贵贱之等级)的辨别与区分。荀子说“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杨倞注云“分生于有礼也”,可知由圣王制定的“礼”(礼乐典章制度与规范)即是“分”的依据和前提。只有具备“礼”之后才能真正有“分”。众所周知,荀子反对孟子的性善论而提倡性恶论,认为人性中没有孟子所说的仁义礼智“四端”(“四德”)这些先天的道德理性,所

7、以人性生来是恶的,应该通过礼来改造和规范人性以维持社会秩序。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荀子基于其“天人相分”的立场明确了自然客观性之天与人的不同职分。对人来说,“分”即社会职分,群(社会团体)即社会组织。荀子从社会秩序与团体能力的立场强调了人生来具有“义”或“辨”的能力,以此倡导人的能力与责任自觉的一种人文主义。荀子以“义”作为“分”与“群”的前提,以“分”与“群”作为“义”的结果,只有按照“义—分—群”或“辨—分—礼”的顺序来推广,才是确立人作为“万物之灵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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