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

ID:57918206

大小:6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4-04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_第1页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_第2页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_第3页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_第4页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刑法罚金刑制度的完善探讨一、新刑法设置的罚金刑制度及其主要缺陷1、新刑法设萱的罚金刑制度(1)关丁罚金刑的适用,规定有四种情况:一是选处罚金,如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里,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单处罚金一般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二是并处或单处罚金,如刑法第321条规定,禽赃、销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罚金,应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来确定。三是并处罚金,如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

2、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四是单处罚金。(2)关于罚金数额,在刑法分则中规定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普通罚金制,即明确规定了罚金刑上下限的罚金刑规定方式。如刑法典第181条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对行为人要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二是倍比罚金刑,即某种犯罪的罚金刑数额,以犯罪的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或倍数予以确定。如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口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对行为人并

3、处或单处非法募集资金数额白分Z—以上白分Z五以下罚金。三是无限额罚金制,即法律对某种犯罪的具体罚金数额没有规定,完全由法官依情酌判。如刑法第213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律只笼统规定对行为人处以罚金,但无数额标准。(1)关于罚金刑的执行,刑法规定有四种不同情况。一是限期缴纳。耍求犯罪分子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和指定的期限,一次缴纳。二是限期分期缴纳。适用丁罚金数额较大,一次缴纳有困难的。给经济情况较差的犯罪分子在缴纳时间上留有一定的伸缩余地,有利丁罚金的执行。三是强制缴纳。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的,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19

4、条规定,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四是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如果犯罪分子遭到不可抗拒的灾祸,按原判决的罚金缴纳确有困难,经犯罪分子申请,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2、存在的主耍问题新刑法设立的罚金刑制度有较强的操作性,加大了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1)制度设立的超前性,客观上造成了罚金执行难,有损法律的尊严。在刑法步入科学时代之后,罚金刑在刑洁体系中的地位逐步上升,成为一种仅次丁自由刑的刑罚种类,它的扩大适用已成为世界性的趋势。但是,鉴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不强,且经济发展不平衡,过分扩

5、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而不考虑国情及犯罪分子的经济承受能力,难免在司法实践中,使这一法律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2)关丁罚金是否延期缴纳,刑法没有规定,只规定了犯罪分子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因此,在司法实践屮,遇到延期缴纳情况,不好操作。(3)罚金的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规定不详细,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1)减刑的规定,只规定减主刑,而未规定在减主刑的同时,应减少罚金刑,很不完善。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罚金刑制度设立上存在缺陷;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1、罚金刑数额的确定随

6、意性较大,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执行。由于刑法规定无限额罚金制,法律对具体罚金数额没有规定,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导致罚金数额的确定随意性较大。2、罚金的执行难,有损法律的尊严。执行难是法院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亦是法院工作的重点Z-o执行难包括罚金的执行难。据不完全统计,仅2001年度,宜昌市夷陵区法院判处罚金共计10万余元,仅执行1万余元,执行数额占判决数额的10%。这种后果直接导致刑罚的执行不完整,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3、对于可能判处罚金案件,侦查机关、检查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只重视案件的主耍事实及主耍证据,即犯罪嫌疑人

7、可能判处主刑的事实和证据,而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方而的证据往往忽视,即不注重犯罪嫌疑人应受到附加刑(罚金)的追究的事实和证据。导致法院判决容易,执行难。4、先缴罚金,后判决。在刑事审判实践中;为保证罚金的及时执行,法官往往首先做被告人及其相关人的工作,让其先行缴纳罚金,作为酌情从轻判决的情节Z—考虑予以从轻判处。这种作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只有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罚金。三、完善刑法罚金制度的儿点设想对于既判处主刑乂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者只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耍完整地执行刑罚,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只执行主刑,忽视罚金刑的执行。为了使法院判处的罚金得到

8、有效的执行,有效使用刑罚罚金这一法律武器,打击犯罪,笔者提出以下设想:设想一,公诉机关在起诉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