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doc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doc

ID:57905881

大小:61.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4-03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doc_第1页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doc_第2页
资源描述: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摘要: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屮,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的汁事人应承担的致他人信赖利益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半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义务的行为称为缔约过失行为,主观上的过错称为缔约上的过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称为缔约过失责任。本问按照缔约过失理论的提出与发展、缔约过失责任及其认定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对缔约过失进行简要的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最早提1861年,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学报年报》第四卷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开始了缔约过失责任在理论上的深入探讨。

2、耶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40年的《希腊民法典》第一次在立法丄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此后1942年的《意大利民法典》、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以及瑞士、法国的判例和学说也都先后接受了缔约过失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条的规定与缔约过失责任极为和似,但它并菲是完整意义上的缔约过失责任。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条以

3、及有关的民事立法,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屮,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扌n的致他人信赖利益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义务的行为称为缔约过失行为,主观上的过错称为缔约上的过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称为缔约过失责任。从而完善了合同责任制度,弥补了《民法通则》的不足。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大陆法学系学者对此历来有多种争议,判例与学说主张不一,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四种不同的学说和观点:第一,侵权行为说。该学说认为因缔约上的过失致人损害,侵害了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实质是一种侵权行为。法国法学

4、系学者大多赞成这种说法。第二,法律行为说。该学说主张从法律行为理论来说明缔约过失责任,认为缔约过失行为本质上应视为违反约定的先契约义务之违约行为。第三,法律规定说。该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第四,诚实信用说。该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民法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诚实信用,是山场经济活动屮形成的道徳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不仅以合同法作为自己的适用范围,更以整个民法作为自己的适用范围,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说被人多数法律学者所接受,我国合同法立法也采用此种观点。关于正确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我们必须注意一

5、下四个条件:首先,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态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及违反作为前提。其次,违反先合同义务方有过错。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缔约过失方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第三,缔约相对人信赖利益受到损失。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成立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也不例外,只有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时,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屮的损失主要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最后,缔约过错行为与损失Z间有因果关系。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与对方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

6、在必然的联系。反Z,则不承担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I韦I既包括信赖利益,也包括固有利益。其中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育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是指当事人相信法律行为有效成立,而因某种事实之发生,该法律行为不成立或无效而产生的损失,又称为消极利益之损害。信赖利益不同于履行利益,示者指法律行为有效成立,但因债务不履行而生之损失,乂称为积极利益Z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是使当事人达到合同未曾发生时的状态;履行利益的赔偿,使当事人达到债务完全履行的状态。因此信赖利益Z损害赔偿不以履行利益为限。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就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7、受害人也有过失的,法院可依其职权,按一定的标准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而关于信赖利益的赔偿,部分学者认为还可采用可预见规则,但存在较大争议。希望通过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的减肥分析能够在正确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休系的学习屮有所裨益。参考文献1、《时代法学》2004年第3期杨明路《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范囤的法理思考》2、、2007年2月消费导刊.法制园地钟奇江《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3、视点。Perspective2010年第3期(下)总第345期严军《浅谈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4.2010年6月刊理论研究商品与质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