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89027
大小:1.06 MB
页数:379页
时间:2017-12-24
《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对我市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的通知穗府〔2006〕2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下称低保)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等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下列人员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救济,其中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不重复计算。 (一)低保家庭中在小学、初中、高中或职业中等教育学校读书的学生; (二)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人员; (三)低保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二、对城镇低
2、收入困难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按低保标准的20%给予救济。三、对用退休金维持生活的低保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退休金扣除500元,作为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退休金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花都、番禺、南沙区可根据当地的低保标准和最低养老金标准,确定相应的扣除标准。四、对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协议书实现就业的城镇低保人员,在计算其家庭月收入时,先将其劳动收入扣除530元,·96·作为就业人员的生活费,剩余的劳动收入才作为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收入平均计算,达不到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济。 花都区
3、可根据当地的低保标准,确定相应的扣除标准。 五、对低保家庭中无业、失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即一、二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三、四级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六、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参照低保家庭读书子女的待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给予减免书杂费等优惠。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小学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170元,减免杂费336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减免书费320元,减免杂费480元。其中,寄宿生的生活费,小学生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补贴120元。七、对我市户籍人口中因重大疾
4、病、残疾、下岗失业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视其困难程度,及时通过政府部门、慈善机构或发动社会捐助等方式,给予临时生活困难救济。八、从化、增城市可参照上述办法制定本地的分类救济标准。 九、实行上述分类救济所需资金,除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读书子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减免和寄宿生生活费补贴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外,其余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广州市与各区、从化市均按7:3分担;广州市与增城市按6:4分担。十、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96·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越秀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越
5、秀区居民最低生话保障(以下简称低保)与就业工作的有效衔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以下统称“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按照“保障基本生活,鼓励劳动自救,延长就业周期”的原则,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2006〕61号)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双低”是指低保户和低收入户:①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30元(广州市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辖区户籍居民;②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30元,但低于390元的辖区户籍内居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双
6、低”家庭失业人员是指越秀区城镇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要求,持有《失业证》和《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的人员,可申请“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第四条“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凭《失业证》和《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并填报《越秀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登记表》,经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确认,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备案。·96·第五条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登记,建立登记台帐,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实施动态管理。第六条对“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实行全
7、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两次全免费技能培训。求职登记的“双低”家庭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30日内优先为其提供就业推荐;原则上优先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第七条为鼓励“双低”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延长就业周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实行根据其就业时问,分别相应递增岗位补贴(就业援助金)和享受减免项目补助。(一)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1、岗位补贴(就业援助金):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不超过两年岗位补贴,采用递增发放的方式。岗位补贴每人每月60元,从享受就业岗位补贴起,就业时间满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