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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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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于2009年4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32号文核准。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
2、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
3、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绪言1第二部分释义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5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8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47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7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58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66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67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68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2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7
4、3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7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8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83第十七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85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7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1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5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16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7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18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一部分绪言《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
5、《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6、“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121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二部分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招募说明书指《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7、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本合同、基金合同指《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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