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学习笔记—会计档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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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一会计基础重点一会计档案第八章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概念和内容(一)会计档案的概念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二)会计档案的内容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口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小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报表附注及相关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2、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二、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

3、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会同会计机构有关人员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单位会计机构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程序是:(一)编制移交清册,填写交接清单;(二)在账簿使川口期栏填再移交口期;(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所列项廿核对无误后签章。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保管期限具休内容永久保存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

4、年报(决算)。25年的税收口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现金和银行存款口记账。15年的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口记账(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口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10年的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报表)。5年的I古I定资产卡片于I古I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

5、单;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3年的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四、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和交接(一)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严格遵循查阅、复制和收冋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冋,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二)会计档案的交接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

6、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1.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屮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4•单位分立屮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1.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

7、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屮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6•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7.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8.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

8、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9.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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