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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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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口镇沿街房屋、门店装修管理工作方案路口镇人行道提质改造项目完工后,一些单位和门店在装修过程中,发生占用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在人行道搅拌铲混凝土,在人行道随意堆放装修垃圾,施工场地不围挡等违规行为,破坏了人行道路面结构,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为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改变市容市貌,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路口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使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实现管理目标,成立路口镇沿街房屋门店装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隆晓副组长:王石
2、林、吴朝阳成员单位:镇小城办、城管路口中队、路口社区二、职责分工小城办: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沿街房屋、门店装修的现场踏勘和审批工作,建立房屋门店装修管理台账。城管路口中队:负责做好房屋、门店装修审批办证的前期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对集镇沿街房屋、门店装修的巡查工作,查处未经审批进行施工的装修项目,督促装修业主办理审批手续;负责施工围挡的外借登记和维护保管工作,指导业主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路口社区:负责督促沿街房屋、门店装修业主及时清运装修垃圾。3三、工作步骤宣传发动阶段:由城管路口中队上门对各门店经营户发放房屋装修文明施工
3、温馨提示单,向门店业主宣传房屋装修申请审批程序,使他们了解相关要求,服从管理。规范管理阶段:由城管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装修业主办理审批手续、设置围挡、规范施工。在巡查过程中对已批的项目也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检查验收阶段:门店装修完工后,由装修业主填写装修项目验收表,向城管中队和小城办申请验收,城管中队和小城办工作人员向人行道使用情况,垃圾清运情况等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合格表,并退还围挡押金;验收不合格的,由城管中队作出限期改正或进行处罚。四、审批程序1、装修业主先到城管中队提出申请,填写《路口镇
4、沿街房屋、门店装修审批表》,由城管中队签署初审意见。2、装修业主持申请审批表到小城办签署审核意见,为装修业主办理《长沙县路口镇沿街房屋、门店装修施工许可证》。3、装修业主持《长沙县路口镇沿街房屋、门店装修施工许可证》到路口城管中队备案,缴纳沿街装修围挡押金(100元/米),领取沿街装修围挡。4、装修项目完工后,业主应填写项目验收合格表,向城管中队和小成办申请验收,并退还围挡押金。3五、管理要求1、凡临街的装修工程,须在开工前3日内向长沙县城管执法大队路口中队提出申请。未经审批的装修项目,一律停工整顿。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围
5、挡作业,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围挡应规范整齐。六、经费预算1、装修围挡两套,每套10m,共20m,每米130元,共计2600元。2、混凝土搅拌垫板6块,每块100元,共600元。3、彩条布一卷,300元。城管路口中队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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