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761901
大小:3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3-26
《保险法课件 第05讲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讲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动一、保险合同的变更广义的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和客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又可以分为基本当事人的变更和关系人的变更。基本当事人的变更是指投保人或保险人的变更,关系人的变更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更。(一)保险合同基本当事人的变更(合同的转让)1、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
2、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
3、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但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在不同的合同阶段是不一样的,可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界限,分为保险事故发生前的转让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转让。(1)保险事故发生前的转让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仅指投保人和保险人转让,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是不能转让的。不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其转让或者质押是否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我国保险法没有作出规定。我们认为,不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可以不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进行转让或者质押。但是受让人仅获得投保人依照合同所享有的
4、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在保险实践中,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主要是投保人转让,体现为投保人的变更。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发生保险人转让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2)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转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而投保人一般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可以转让人身保险合同,但投保人不得转让。(二)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变更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变更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变更和被保险人的变更。1、受益人的变更2、被保险人的变更财产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变更?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
5、变更?(三)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险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事项的变更、保险期限的变更、保险费交费数额、交付方式和交费期间的变更、当事人住所或地址变更、争议处理有关事项的变更等。内容的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这是合同具有约束力的基本要求。(四)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一方提出变更的具体要求,经过另一方同意。但保险合同较为特殊,涉及到关系人。死亡保险合同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证明方式:在保险单上进行批注或者由保险人出具批单。二、保险合同解除(一)概述无论何种形式的保险合同解除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保险合同解除的对象是依法成立的有效
6、保险合同。2、该保险合同尚处于未履行或正在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这两个阶段。保险合同一旦履行完毕也不存在保险合同的解除,而仅涉及到保险合同的终止问题。3、保险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因为保险合同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随意接触。保险合同中一般赋予投保人随时解除的权利,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除外。保险人解除合同有一定限制,法律规定事由出现时方可解除,如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违反等4、保险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并不是当然解除。我国采取行为解除,权利人需将解除通知送达相对人。没有解
7、除行为意味着保险合同在生效过程中,即使投保险人未履行交保费的义务,赋予了保险人接触的权利,但是没有通知解除即没有行使解除权,那么仍应当赔偿,对于投保人欠缴保费保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5、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必须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合理的期限内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法律有规定时,超过这个期限解除权消灭,即法理学上的“弃权”。注意: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不同的:首先,效力不同。其次,适用范围不同。效力:终止只向将来发生效力,意味着以后不再履行;解除既可以溯及既往,也可以向将来发生效力,通常情况下要溯及既往。适用范围:因履行完毕、期限
8、届满、抵消、混同而终止;合同解除通常作为违约的救济方式而进行。(二)保险合同的解约权人通常解约权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投保人或者保险人。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一般来说是长期性的合同,很有可能发生投保人不存在的情况。如出现投保人死亡或破产,但这些情况的出现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