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

ID:52297937

大小:46.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20-03-26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_第1页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_第2页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_第3页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_第4页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法课件 第03讲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内容.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三讲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1.投保(1)投保的性质(2)投保人有投保的自由:决定投保的自由选择保险人的自由、协商合同内容的自由。(3)投保应具备的条件:缔约能力、保险利益、如实告知义务。(4)投保文件的签名问题(保监会的通知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2.承保(二)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的开始1、保险合同的成立(1)保险单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2)支付保费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3)如何理解主要条款2、保险合同的生效(1)保险合同生效要件(2)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3、保险责任开始时间4

2、、区分保险合同成立、生效、责任开始时间对实践的意义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一)投保单(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1、保险单的意义2、保险单的功用(1)是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2)保险单具有类似证券的效用;3、保险单的交付保险合同为诺成合同,故不以保险单的交付为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然而,合同另有约定者除外.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指内容和格式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法律法律效力。(三)暂保单(四)其他书面协议(五)司法解释(二)关于投保单与保险单等之间关系的规定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

3、列规则认定:(1)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2)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3)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二、保险合同的内容(一)基本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及住所;2、保险标的物3、保险事故的种类。保险事故的范围保险事故的界定方法保险事故的限制方式有二种:概括保险1)意义概括保险

4、是指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的承保范围涵盖发生各种损失的所有保险事故。概括保险名义上虽然约定保险人承保发生各种损失的所有保险事故,但实务上保险合同仍然以不同方式,记载实质上具有限制作用的文字,诸如,条件、除外不保或限制等文字,针对“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物”等加以限制,以减免保险人责任。2)概括保险的用途主要被采用于海上保险、各种内河保险。海上保险是概括保险的典型,任何海上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一律纳入海上保险范围。内河运送保险,承保该运送物的内河保险,通常采概括保险。人寿保险多采概括保险。原则上凡有死亡的结果的,不论其原因为何,保险

5、人一律为保险给付,但不包括除外不保事项,例如被保险人因犯罪被处死等。3)举证责任在概括保险,被保险人只就损害已发生及损害是由保险期间内某些确定或不确定原因所引起负举证责任,无须就发生损害的具体原因负举证责任。列举保险1)意义列举保险指保险人所承保的保险事故,以明白地列举于保险合同条款者为限。保险事故的约定方式尽管有概括保险与列举保险的不同,但二者的界限逐渐混淆。因为,概括保险常订有某些限制性约定,该因限制性约定而不在承保范围的部分,实与列举不保的保险事故或未纳入列举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无异,就此而论,概括保险与列举保险的界限逐

6、渐混淆。2)区别概括保险与列举保险的实际意义一般而言,概括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最大受益者。列举保险的组合(组合保险)组合保险是指由数个不同的列举保险针对特定需要组合而成立的保险。例如汽车保险,常包括盗窃险、车身险及责任险。组合保险所构成的保险范围介于概括保险与列举保险之间。如果称概括保险是“面”,列举保险是“点”,则组合保险是由数个点所组成的。组合保险既是由数个列举保险所组成的,因此,该损害除能证明是因列举的保险事故所导致者外,保险人不负保险给付的责任。另外,作为组合保险的数个列举保险的结合,仍存有很多保险空隙,凡被保险人无法证

7、明损害是因组合保险中的列举保险所列举承保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即落入组合保险空隙的范围,保险人不必负保险给付的责任。4、保险责任开始之日及保险期间;5、保险金额与保险价额;(1)保险金额它有两个功能:一是判断超额、等值或部分保险的标准;二是保险给付的上限。保险金额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人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到底赔多少取决于损失,如果损失小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赔;损失大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保险金额的意义:①保险金额是确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保险费取决于费率和保险金额大小;②可以据此判断保险是超额

8、保险、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赔付;③确定了保险给付的上限。人身保险中的保险金额是定额。意义在于死亡和残疾赔付的金额不同。(2)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A。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害。B。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根据是否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确定保险价值区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