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总平面设计应注意的相关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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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总平面设计应注意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一基地出入口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条×°;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⑵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⑶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⑷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⑸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⑹与立体交叉口

2、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3《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69条快速路、主干路两侧一般不得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二、基地内道路和消防车扑救场地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

3、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⑴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⑵转

4、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⑶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⑷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⑸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

5、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⑵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m;⑶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6、;⑷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三退让建筑1.《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4条:沿建设用地边界线的建筑,根据相邻地块情况按照下列规定退让:(一)相邻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批准或者选址意见书已经核发的,依据其规划性质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二)相邻地块为现状建筑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设计方案已经批准的,按照与现状

7、建筑或者与已经定位的建筑确定建筑间距,进行退让。(三)相邻地块为其他情况的,按照本建筑的用地性质作为相邻地块用地性质,确定建筑间距,并按照确定的建筑间距的0.5倍退让。2《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5条: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6条: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

8、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3《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7条:底层局部架空且向社会提供开放空间的公共建筑,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折减退让红线或者绿线的距离,但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的0.6倍。4《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8条:建筑物的水平投影,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5《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9条:建筑物地下部分及其地下围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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