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

ID:5719147

大小:95.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2-23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_第1页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_第2页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_第3页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_第4页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_第5页
资源描述:

《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适应经济全球化对人才知识结构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充分发挥我校外语学科优势和多学科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国际视野、交流才能”的复合型人才,在重庆市高校范围内开展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教育。为规范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是指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

2、,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第三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具体规定如下:1、学校辅修专业与双学位(双专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以下简称“双学位办”),负责受理并审核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申请,组织招生,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检查培养情况,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籍管理,按规定撤销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资格等。2、各院系负责本单位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的开设和撤销申请、招生宣传工作、组织教学、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档案建设等日常教学管理。第二章专业开设及申请程序第四条我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且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专

3、业,均可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第五条尚未获得学位授予权的新办专业,在获得学位授予权之前,只允许申请开设辅修专业。在获得学位授予权后,院系可申报学校审批后,在已开设的辅修专业基础上开设双学位(双专业),原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可申请继续补修双学位(双专业)余下课程。第六条申请开办的院系按照本办法,于学期第八周前向双学位办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申报表》(见附件1)、人才培养方案、招生简章和宣传资料内容。申报材料经审批后,院系须严格按审批的申报材料执行。已批准开设的专业,如申报材料内容不需进行修订,则可继续招生,双学位办将依据之前提交申报

4、材料实施招生工作。如要取消专业开设,需要提交取消申请。因质量等原因被撤销,经整改后达到再次开设条件的专业,必须重新提交申请。第七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申请表内的要求制订,课程设置应以申请专业的主修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课,以该专业主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主干课为主。第八条辅修专业要求修读的总学分不得超过主修该专业总学分的35%,即47-54学分,课程门数为12-14门(含毕业实践4学分)。双学位(双专业)要求修读的总学分不得超过主修该专业总学分的50%,双学位(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在对应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增加5~6门学位课程(含学术活动2学分和毕业论文4学分

5、),总学分在为59~72学分。第三章报名时间、条件与程序第九条学生申请报名前,务必全面详细了解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然后自主申报。第十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原则上针对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开设院系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特殊要求办理)开办。学生须完成了报名之前各学期的主修专业中规定的学分要求,学有余力,且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者,均可报名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第十一条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只可修读一个跨学科或跨专业大类的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自愿申请的原则,填报《四川外语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修读申请表》。第十三条双学位办审核学生报名资格,择

6、优确定被录取学生,公布录取学生名单。第十四条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计财处办理交费手续,然后持交费收据到双学位办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听课证。逾期不交纳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第十五条学费以每学年交纳一次进行。已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如继续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在第二学年补齐所有应缴费用。第十六条如果学生仅对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中的某些课程有修读需求,在交纳选修课程学费及相应的教材资料费后修读。选修课程的每学分学费标准以辅修专业的学费总额折算的每学分收费为准。第十七条报名、交费注册时间见双学位办具体通知。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八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学籍档案由双学位办建立。第十

7、九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所开设院系主要负责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的课程考核、毕业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工作等成绩记载、试卷和毕业论文的管理等,并遵照主修专业管理办法实行及单独建档。考试结束后,向双学位办公室提交院系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成绩单一份。第二十条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活动要做到与主修专业一样严格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考核在考核方式、试卷制作、成绩管理、违纪处理等方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