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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30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证券交易(第8章)课件.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证券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本章的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掌握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熟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熟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熟悉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有关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管与处罚措施;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及风险控制措施。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P247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
2、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债券的融资行为。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P248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P248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P249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融资方应在回购申报前,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提交相应的债券作质押。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用于质押的债券需要转移至专用的质押账户(即进入“质押
3、库”)。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有剩余的,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当日申报转回债券,当日可以卖出。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权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9个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现有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品种,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二)证券
4、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证券公司营业部接受投资者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时,应事先向投资者提交《债券回购交易风险提示书》,与投资者签订《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书》;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交质押券,填写“质押券提交申请表”。营业部应对投资者证券账户内可用于债券回购的标准券余额进行检查。标准券余额不足的,债券回购的申报无效。投资者进行回购交易时,应提交有效签署的“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营业部收到债券回购交易申请表后,有权对投资者的回购交易申请进行审查,并确定其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大融资额度。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
5、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可以理解成在回购到期时的反向交易中,融资方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融券方处于卖出债券的地位。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1、报价方式。以债券回购交易资金的年收益率进行报价。2、申报方式。债券回购交易双方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年收益率的数值,可省略百分号(%)。沪、深证券交易所对申报单位、最小报价变动单位及申报数量规定有所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债券回购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2)计价单位为百元资
6、金到期年收益。(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P250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P251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P251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P251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P252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参与者包括: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
7、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名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这些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于2000年7月28号颁布)。除签订回购主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回购交易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
8、、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回购双方需要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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