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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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

2、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

3、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1)井下主排水泵:2)下山采区排水泵: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6、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

4、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设备的配电点处。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6)井下集中制冷站;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7、井下主(中央)变电所

5、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8、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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