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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2016年“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确保2016年“3·1”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
2、突破、有创新,全面掀起“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高潮,进一步推进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根据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3·1”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在师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垦区“协同共治”消费大维权机制的优势,围绕2016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和“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月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把握消费维权工作着力点,开拓新思路,创新新方式,传播正能量,贴近民生和服务广大消费者,着力打造“3·1”服
3、务民生、促进消费和维护权益的形象品牌,把“3·1”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作为执政为民、百姓受益和展示消费化的宣传服务平台,为经营者提供展示企业化、品牌形象和优质服务的平台,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增强消费维权的凝聚力,扩大“3·1”品牌社会影响力。 二、活动名称 2016年“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活动主题 2016年“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主题是“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其目的就是要全面宣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倡导社会各界
4、要“从我做起”,共筑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增强科学消费、节约资和环境保护意识,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进一步推动师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市2016年“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部署制定2016年“3·1”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履行各自职责,督办落实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召开消协理事会 2月27日召开xx市消协四届九次理事会,增补xx市消协名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
5、务理事;审议通过消协2013年度工作报告;审议2016年“31”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审议通过消协201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消协负责) (二)召开师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2月28日召开师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并采取以会代培的方式,一是对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员进行新《消法》的宣传培训,二是推广使用自治区消费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和投诉协调处理系统,按照平台系统的工作流程及要求,集中开展培训、现场业务演练,发挥信息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
6、,不断提高网上消费投诉办结率,进一步推动消费侵权案和消费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消协负责) (三)开展“《消法》宣传进万家”活动,大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走访约谈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企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加强对新《消法》特别是新增条款和亮点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权利义务的认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遵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各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召开由行业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参加的新《消法》学习宣传座谈会、培训会等,注重广大消
7、费者关心、社会各界关切的民生问题,专题调研,收集民意,并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工商局、师市消费维权成员单位、街道社区。具体安排见附3)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有计划地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辟“3·1”宣传专栏,通过设置新消法解读、在一线、揭内幕、全民关注31、我承诺我诚信等系列宣传报道栏目,突出宣传新《消法》及新增亮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3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系列活动,积极参与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调查和消费者评议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对一些消费侵权和纠纷的典型案进行全程跟踪、深入报道,公
8、布十大投诉案例和十大执法典型案(投诉案例、典型案报送要求见附1)。“3·1”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师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进一步深入宣传新《消法》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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