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感性认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感性认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直接反映和感受外界事物的一种认识作用。它是对客观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它是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和感知,因而客观事物通过人们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反映到人的大脑而产生的各种感觉、直觉和表象,当然是同各种具体的外部刺激力相适应的具体形象的认识。所以,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表面性和集体形象性的特点。它是属于人们认识的第一阶段、初级阶段。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于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反映。它是人们通过对感性认识进行抽
2、象加工而得到的。因此表达它的形式是说明客体的抽象体系。概括起来,理性认识具有直接性、抽象概括性和全面性等特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作为一对矛盾,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相依赖,互相贯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我们只要认真考察一下现实的认识过程就会发现,感性阶段中也有理性认识的因素,不是由纯粹的感性因素构成的;理性阶段中也有感性认识的因素,不是由纯粹的理性因素构成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问题,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不同特点、二者的本质区别和在
3、认识过程中的辩证关系等问题,长期以来在哲学界公开争论不多,其实,在具体理解上却有着种种分歧。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关系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最基本的哲学范畴,是学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逻辑起点,是正确把握认识根本任务(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关节点。正确认识和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关系,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1.把握一对概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它既指反映的过程,又指反映的结果,属于认识论的范畴。按人脑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程度、水平和发展过程来
4、说,认识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不同质的阶段。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在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2.理解一对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对立统一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两者与认识对象的联系不同。感性认识是认识主体通过感觉器官在与对象发生实际的接触后产生的.它与对象的联系是直接的,具有直接性的特点。理性认识是认识主体通过抽象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而获得
5、的,它与认识对象的联系是间接的,具有间接性的特点。第二,两者反映的方式不同。感性认识通过感觉器官与认识对象相互接触,形成关于对象的生动的、直接的形象,它以具体形象的方式反映对象,具有形象性的特点。理性认识是通过抽象思维,从现象中揭示出本质,从偶然性中揭示出必然性,它以抽象的方式反映对象,具有抽象性的特点。第三,两者反映对象的深度、层次不同。感性认识反映的是事物的具体特性、表面性和外部联系,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反映的则是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规律,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正因为两者有质的不同,所以,从感性认识
6、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理性认识的基础。没有感性认识,就不会产生理性认识。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外,从认识的不同层次来看,作为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只有通过感性认识才能获得。承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由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和认识的根本任务、目的决定的。感性认识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而认识的根本任务在于揭示
7、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目的在于用获得的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使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在现实的认识过程中,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两者总是交织在一起的。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在理性认识指导下感知对象,用理性认识的形式表达所获得的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要以感性材料为基础,以感性形式的语言文字来表达。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无论是感性认识还是理性认识,归根到底都是在实践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最终也是在
8、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3.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还应注意六个方面的问题现象是否等于感性认识和本质是否等于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在认识上的总和是否就是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否是客观的和理性认识是否是主观的、理性认识对事物的发展是否一定是起促进作用、理性认识是否始终比感性认识更正确更可靠、认识的根本任务是否等同于认识的根本目的等六个方面的问扭。(1)不能认为“事物的现象等于感性认识,事物的本质等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