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所负之义务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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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3卷第3期中国海商法研究Vol.23No.32012年9月ChineseJournalofMaritimeLawSep.2012林新华,方阁.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所负之义务[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2,23(3):61-66①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所负之义务12林新华,方阁(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广东广州510600;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摘要:通过对被保险人对于代位求偿权所负义务性质的剖析,明

2、确了被保险人仅负有不得损害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消极义务。结合英美法的相关制度和判例并联系中国海上保险的司法实践,进一步阐述了被保险人所负义务的内涵。最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3条进行检讨,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53条的修改建议。关键词: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图分类号:DF96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7659-(2012)03-0061-06Studyontheassured’sobligationtowardstherightofsubrogation12LINXin-hua,FANGGe(1

3、.InternationalDepartment,GuangdongBranchofPICCP&C,Guangzhou510600,China;2.LawSchool,DalianMaritimeUniversity,Dalian116026,China)Abstract:Thispaper,byanalyzingthenatureoftheassured’sobligationtotherightofsubrogation,pointsoutthattheas-sured’sobligationismerelyapassiveoneinthathemustnotprejudicet

4、herightofsubrogation.Further,combiningrelevantsystemsandprecedentsofthecommonlaw,andthejudicialpracticeinChina,itelaboratestheconnotationoftheassured’sobligation.Finally,throughacomparativestudyoftheInsurance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tcriticizesArticle253oftheMaritimeCodeofthePeople’sRep

5、ublicofChina,andputsforwardtheproposalsfortherevisionofit.Keywords:theassured;rightofsubrogation;MaritimeCod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一、被保险人对代位求偿权所负义务之法》)第252条的规定,海上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性质偿权(rightofsubrogation),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被保险人负有主动保护保险人代位求偿的义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第三人造成时,被保险人向第务,还是只负有不侵害代位求偿权的义务,对此

6、问题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学界争议颇大。前者为被保险人保护代位求偿权的应地转移给保险人。实践中产生的问题是,在保险积极义务,后者则为被保险人的消极义务。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之前和行使过程中,被保险人应支持积极保护说的学者认为,被保险人负有善当怎样配合保险人更好地实现该权利?笔者将以此[1]意与合理地保护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默示义务。问题为切入点,结合英美法中的判例和权威学说具根据代位求偿的基本原则,即使被保险人对责任人体阐述被保险人所负义务之性质和内容,并联系中的诉讼没有开始,被保险人也有义务让保险人以被国海事司法实践深入分析中国法律适用的效果。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人提

7、起诉讼,当被保险人不履收稿日期:2011-06-19作者简介:林新华(1987-),男,天津人,法学硕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职员,E-mail:lin—xin—hua@126.com;方阁(1988-),男,湖北十堰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E-mail:an-gel.frank@live.cn。①大连海事大学初北平教授、朱作贤副教授和王晓凌讲师对本文的写作给予了悉心指导,在此一并表示感谢。62中国海商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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