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上最大诚信原则的必要性_与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为视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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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2月枣庄学院学报Feb.2012第29卷第1期JOURNALOFZAOZHUANGUNIVERSITYVol.29NO.1论保险法上最大诚信原则的必要性———与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为视角乔圣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摘要]随着诚实信用原则地位的提升,有论者言其可取代保险法上的最大诚信原则。而从静态理论层面和动态实践层面对比诚实信用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可分析得出二者在内涵、调整对象、法律地位、适用环境及适用原则上均存在很大不同,最大诚信原则于保险法上有其理论和现实的必要性。[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比较;替代[中图分类号]B

2、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77(2012)01-0126-04探究诚实信用原则与最大诚信原则两有的法律适用授权规范。司法者一般依据个概念之历史渊源可知,前者源于罗马法之它所包含的衡平精神,限制、补充、协调其他规定,系大陆法系国家惯用之概念;而后者规范的适用,它是法官据以追求具体社会公[4](P58)源于英国早期海上保险活动,惯用于英美法正而解释或补充法律的依据。[1](P7)系。因而,并不存在前者衍生后者之问诚实信用原则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题。但是,仅从诚信原则与最大诚信原则的段。第一:罗马法阶段,即诚实信用理论准内涵分析,其则体现着一般与特

3、殊的关系,备阶段。在此阶段,诚实信用还只是对某一故从概念层面而言,最大诚信原则可以说是类特定范围内的契约在内容上的要求,以及诚信原则之延展和具体化。因而,随着诚信对承审员就某一类特定的诉讼授予一定的原则内涵和地位之提升,有观点认为其已可自由裁量权。第二,近代民法阶段,即诚实[2](P154)以替代保险活动中之最大诚信原则。信用确立为债法的基本原则阶段。第三,现对于此,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分析二者代民法阶段,即诚实信用原则被各国普遍确之不同特点,从而明晰其相互独立之关系。立为民法基本原则的阶段。可见,其适用范围由特定范围内的契约提升至债法范围直一、静态层面:理论意义上

4、二者难以等同至整个民事法律关系。近年来,李双元、温(一)内涵难以趋同世扬等学者更提出:“诚信原则不仅是民法1.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适用扩张的基本原则,而且是适用于一切其他法律部[5](P83)诚实信用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门的原则。”活动时应该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以上是诚实信用原则适用范围上的扩其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张,亦即其地位提升的表现。然就其内涵而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言,自然可以因地位的提升而提升,但不可衡,是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道德的强表述为内涵的充实和具体,此点后文详述。[3](P36)调。法国学者希贝尔将其表述为

5、:“诚诚实信用原则是通过法律规范表现出信是立法者和法院用来将道德规则贯穿于来的,在合同法中体现的较为明显,具体有[3](P61)实在法的手段之一。”通说认为,其内涵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以及后合同义务等。主要体现在功能上,即它是一项由司法者享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收稿日期]2011-11-15[作者简介]乔圣斌(1982-),男,江苏江都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法研究。·126·乔圣斌论保险法上最大诚信原则的必要性———与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为视角最大诚信原则可以这样表述:保险合同高,最大诚信原则中开始较多的侧重保险人的双方当事人在保

6、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的义务:说明、弃权、禁止反言等。所以,二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者的内涵不仅难以趋同,并且将向着两个不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约定,否则合同的方向发展。同无效。其具体内容包括告知(说明)、保(二)调整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证、弃权和禁止反言几个制度规范,均具有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保险法律关系,而[6](P38~44)成熟的可操作规范。保险法律活动基于保险商品生产的特殊性、对比二者可知,诚实信用原则是为一般保险商品交易的特殊性(射悻合同、信息不性条款,很大程度上其仅停留在道德准则和对称性)以及保险行业之特殊性等原[7](P154)抽象层面

7、,其系将道德准则影射于法律规范因,尽管诚实信用原则在内涵和地位之中所产生的结果。其构成要素体现了典上均有所提升,但仍难以适应保险法律关系型的法律原则特点:行为模式极其抽象、缺之特殊要求,故而需要更为具体化之原乏操作性并且不具有保障手段。而最大诚则———最大诚信原则加以规制。具体到法信原则则与之不同。按一般法理而言,最大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的要求上而言。诚信原则亦属于法律原则而不属于法律规1.二者对合同当事人的要求程度不同范,因而其同诚实信用原则一样,也不具有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活动的当事人的行为模式和保障手段的逻辑成分。然而,由要求较之诚实信用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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