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安徽三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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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三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arvj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集体研究讨论,特制订本公司章稈。第二条公司名称:安徽三祥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XX号。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销售。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木一百力元。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认缴额实缴额所占比例岀资方式出资时间张三五T•力五十万50%货币2012-1-3李四二十万二十万20%土

2、地使用权2012-1-4王五三十万三十万30%知识产权2012-1-5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节股东大会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纟fl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八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方向及计划;2、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人事任命;3、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设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1名,经理1名,监事1名,会计1名,岀纳1名;4、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经理,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经理的报酬事项;5、选举和产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6、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7、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8、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9、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年度弥补亏损方案;10、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木和流动资金作出决定;11、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定;1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员转让出资作岀决定;13、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定;14、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遵照《屮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执行。公司增加资木或者减少注册资木,变更组织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须经有三分Z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修改章程,须经有三分Z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第

4、十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12月份召开,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经代表十分Z—以上有表决权的代表股东提议,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第十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委托经理主持召开。第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LI通知全体股东,并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要上签名。第二节执行董事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第十四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出候选人,一•般由公司控股人或出资多的人担任,经全体股东代表

5、集体举手表决同意。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木次章稈暂定三年,任职期届满,通过全体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职期届满前,股东会议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权力:1、负责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作工作报告;2、行使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计划、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定增加或考减少注册资木和流动资金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清算

6、和解散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刪用或者解朗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用或者解聘•公司财务会计、出纳或者其它公司工作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订公司内部管理的备项规章制度。第三节经理第十八条公司只设经理1名、不设副经理。第十九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朗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权利: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议决议;2、纟R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的齐项规章制度;5、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7、的其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6、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第二十条公司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不得将公司尚定资金、流动资金和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它个人名义另立财户存储。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木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考从事损害木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业务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木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公司执行萤事和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者

8、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节监事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1名,由执行董事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经理、会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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