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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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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术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有限合伙人: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退伙结算:指退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行为。法规解读:合伙财产份额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2、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解读:本法条是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财产份额
3、的继承的规定。根据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属于当然退伙。其继承人依法继承退还的货币或实物。但由于合伙企业合伙人一般关系较为密切,所以其他合伙人可能会基于特定的原因接纳其继承人成为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来分享今后合伙企业所带来的受益。因此,立法者制订了本法条,用以规范继承人受让死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相关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1、一般情形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后,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直接受让该合伙企业
4、的合伙人资格。也就是说,合伙人的继承人并不当然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前提在于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上述一般情形也存在例外,在继承人自身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时;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以及继承人具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时,该继承人不能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此时合伙企业应直接办理退伙结算,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死亡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原因是因为,继承人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不得违背其自身的意愿、合伙协议的约束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3、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合伙人为
5、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继承人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时出现了例外,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但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同时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这样也是出于对该合伙人的继承人的保护,使得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分享合伙企业的受益。4、对于上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前提是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此时合伙企业应当办理退伙结算,将死亡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
6、给继承人。法律咨询:未成年继承人能否取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请问律师:我与赵某、李某、王某、张某共同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赵某前几天因车祸遇难,其生前遗嘱指定其现16岁的儿子赵明为其全部财产的继承人,我们几位合伙人也想让赵明继承其父亲的合伙人资格,请问赵明能否继承其父亲的在我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解答:您好,首先赵明是有权继承其父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关于赵明能否取得贵司合伙人资格,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审查:1、若赵明不愿成为合伙人,则贵司应向赵明退还其父赵某的财产份额;2、若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或约定
7、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赵明并不具备,则赵明不能成为合伙人。3、赵明现16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理论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条件。但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同时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若全体合伙人不能一致同意,应当办理退伙结算,将死亡合伙人赵某的财产份额退还给继承人赵明。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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