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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6
《县域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补贴奖励办法(修改版).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补贴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县政府通过争取国家扶持资金并安排配套资金,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以奖励、扶持的方式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时间初步定为3年。第二章扶持对象第三条本扶持奖励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登记,并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和支持我县电商发展的机
2、构、团体、个人等。第三章扶持内容和标准第四条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鼓励整合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楼宇和农业产业化基地,改造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和创业大楼,对经营时间不少于一年、入驻率不低于100%及出勤率不低于80%、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以及购买房产的剔除土地评估价款)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对经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或省工信委备案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经考核评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
3、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对经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示范乡镇(街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经考核评定后,给予每个中心1万元的运行经费奖补。(三)在本县建设电子商务供货平台、行业网站、专业技术服务网站、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经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认定后,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购买房产的剔除土地评估价款)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第五条鼓励支持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建设(一)在本县设立的电子商务线上交易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以上的,分别按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二)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本县建设
4、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招引县外一家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平台开展业务,给予1万元扶持。第六条扶持电商主体(一)鼓励网店运营。在本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ebay、Amazon、易迅网等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进行在线销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年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的,按平台收取基础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鼓励开设官方旗舰店。对在本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天猫、京东、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平台上开设官方旗舰店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积极培育个体网店及电商
5、从业者。对以个人、个体工商户等形式在淘宝网、1688、微店、微信等平台实名注册开设的网店,提供店铺截图以及成交数据和物流凭证的,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月均销售达2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年销售超过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一年只能申报奖励一次。(四)鼓励村镇级电子商务站点发展。针对村镇级电商服务站,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其电商相关服务的,且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每年评选20家村级示范服务站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0.2万元奖励。(五)鼓励知名电商企业落地。对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开设特色馆,销售***产品的,给予年销售额2%的资金奖励;对知名
6、电商企业在我县开展试点工作的,采取“一企一策”予以支持,以项目申报方式予以奖励;对新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研发类项目,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六)在本县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被国家、省、市授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励。第七条代运营奖励政策(一)鼓励县内外有资质电商企业,通过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我县企业在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ebay、Amazon、易迅网等国内主流电商销售平台开设的销售当地农(副)产品店铺提供代运营服务。代运营公司的代运营合作合同基础费用的50%由奖励资金支持,最高给予每年度3万
7、元补助。(二)鼓励代运营企业积极对***当地产品组织营销推广、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总年度销售成交金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需提供相关销售凭证。第八条完善仓储物流(一)鼓励招引县级快递物流企业。对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快递物流企业,年上行发件量首次达到20万件、50万件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总部,在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对运营一年以上且年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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