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

ID:55713180

大小:4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5-26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_第1页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_第2页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_第3页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_第4页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亲子鉴定证据适用原则及效力摘要:近年来,亲子鉴定数量逐年增多。我国目前尚无法律来认可或规范亲子鉴定程序及效力,而实践中又出现了必须以亲子鉴定为依据的各种诉讼,因此,亲子鉴定领域存有很多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今后的亲子鉴定立法提出合理建议。关键词:亲子签定证据方法适用原则证据效力亲子鉴定指用医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来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特别是父子)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因其常与财产继承权和子女抚养责任有关,故称为亲子鉴定。亲子鉴定作为一种科学的证据方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鉴定目的的特殊

2、性。亲子鉴定的目的是判别被鉴定人即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亲权关系,涉及到被鉴定人的身份权利。第二,结论的客观性。亲子鉴定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技术活动,其结论的高度准确性已经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一致认同。它采用目前最先进的法医DNA技术,“认定”父权的概率最高可以达到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子的准确率则更高,高达100%,与其他掺杂了很多主观因素的鉴定结论相比,其客观性要强得多。第三,亲子鉴定影响的双重性。一方面,亲子鉴定技术的出现体现了科学的巨大进步,在民事诉讼中,它解决了以往困扰司法鉴定多年的亲权关系确认技术难题,使父亲知情权的行使在

3、科学技术上得到一定保障,在刑事案件中,它也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技术依据;另一方面,自从亲子鉴定问世的那一天起,它就不是单纯的生物学问题,而是和法律、社会、家庭、伦理、情感等诸多因素密切交织在一起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中国,当它在传统文化惯性的作用下,和“夫权”、“贞操”及“父权”相嫁接时,可能会打破夫妻间的信任平衡,对家庭成员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从而威胁到家庭的稳定和谐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亲子签定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的原则鉴于亲子鉴定的积极功能和负面影响并存,谨慎而有限地加以适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与此伴生的一系列风险和问题。所以笔者认为,

4、亲子鉴定作为一项科学技术,其应用应当以合理、谨慎为限度,坚持以人为本、自愿的原则的。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当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在是否进行亲子鉴定的问题上,应适当尊重已超过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当亲子鉴定的进行可能影响到妇女的人格尊严时,应当谨慎适用。司法实践中经常存在着一方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他方不同意的现象,对此,法院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但可以借助于证据法上妨碍举证的推定规则加以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75条规定:有

5、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最高院民一庭关于亲子鉴定能否强制进行的倾向性意见也主张亲子鉴定不能强制进行,应考虑妨碍举证的推定规则。如果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提供与其主张相适应的间接证据,使法官对亲子关系的认证产生内心确信,此时被申请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时,应当推定鉴定结论对其不利。当然,法官产生内心确证应当建立在对妨碍举证的条件进行从严掌握的基础之上,从严掌握三个条件:首先,法院不能根据一方的说法捕风捉影,应当在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

6、相当的证明责任后考虑能不能进行推定;其次,被申请人提不出足以推翻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最后,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二、亲子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亲子鉴定作为鉴定结论中的一种,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只要其符合法定程序,其证据资格当然是毫无疑义的。尽管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比,有其特殊性,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它优越于其他证据,它仍然只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作为证据,应具备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这三个基本特征,只有与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才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予

7、以采信。最高院司法解释强调:“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由此可见,对亲子鉴定结论毫无疑问也应进行全面审查后才可以采信。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审查亲子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这是认定亲子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前提。第二,审查亲子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完整性。在一个案件中,一般都有多种证据,在审查亲子鉴定鉴定结论证据的效力时,不能孤立地进行审查,必须把亲子鉴定结论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审查,互相印证,看是否能够形成

8、证据链条。第三,对亲子鉴定鉴定结论表述的审查。“否定”亲子关系的鉴定结论,以“某某(父、母)与某某(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和“排除某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