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

ID:5571075

大小:108.00 KB

页数:34页

时间:2017-12-19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_第1页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_第2页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_第3页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_第4页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章企业法名词解释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2、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简答1、简述企业法的特征。(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本身的组织和运作的行为法。(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2、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认为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是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性经济活动的人。(2)由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不允许个人独

3、资企业称作“公司”。(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3、简述合伙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的偿还顺序。(1)合伙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2)法定补偿金。(3)合伙企业所欠税款。(4)合伙企业的债务。4、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由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其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中外合资经营企

4、业(下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下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管辖。其特征是:(1)由中外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各方中至少有一个合营者来自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2)由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其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3)合营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方合营

5、者是进行直接投资,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4)合营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经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债务已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退伙:退伙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解除其合伙身份。分为自愿、当然(法定)、和除名。自愿退伙是指基于合伙人自身的意愿而发生的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再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协议约定了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6、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得,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当然退伙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出现时,自动引发的退伙。特定事由:(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

7、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事由发生之日为退伙的生效日。除名退伙是指因合伙人出现特定事由,由合伙企业将其开除而引发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不管何种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退伙人按照退货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伙人应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应向企

8、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章公司法名词解释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指将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简答1、简述公司法的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强行法与任意法的结合。(3)公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