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

ID:55643601

大小:765.00 KB

页数:44页

时间:2020-05-22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_第1页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_第2页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_第3页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_第4页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PPT专区-天天文库

1、十房高速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十房指挥部工程管理处2010年03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十房高速公路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使计量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依据《十房高速公路招标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以及省内其他高速公路的成功经验进行编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计量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程序应符合项目内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的签署应齐全。第四条进行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应是经验收后,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合格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计量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2、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经济处罚。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计量支付每次计量金额在扣除质保金、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后应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承包人从事计量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以更好地适应十房高速公路计量工作,且驻地办计量人员不得少于4人,施工单位计量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保持工作相对稳定。第三章工程计量第八条工程计量的原则一、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与统

3、计,确定其工程数量的过程。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书及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第三章工程计量三、工程数量必须根据实测的资料计算得出,需经承包人申请、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总监办)审批。但结构物等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进行准确计量的项目除外。四、工程的计量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五、现场复核单资料必须是原件,或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验证原件。第三章工程计量六、重大变更或合同条款规定外的款项,

4、必须按规定报批后才能予以支付。七、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进行计量。计量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驻地办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或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是进行计量的前提和基础。八、工程应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第三章工程计量第九条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一、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二、施工图纸三、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四、技术规范五、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六、索赔的有关资料七、由项目业主(总监办)印发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其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其它文件八、驻地办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有关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第三章工程计量第十条工程计量的内容一

5、、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或金额的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及单价计量。对于清单中没有的工程项目,若其费用已经包括在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款项中,则该工程也要计量,但不予支付。二、工程变更项目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毕变更审批手续以后才能申报计量。第三章工程计量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文件规定条款进行计量。四、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五、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工程项目,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在驻地办与业主(总监办)批准后,才能计量。第三章工程计量第十一条工程量清单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是整个工程建设时期的预计工程量,计量时应以设计文件或变更设计文件为依据,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

6、认的数量为准。第三章工程计量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的变动工程量清单只有在工程变更审批后才能作出相应变动,工程量清单变动有以下几种:一、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二、工程性质变更引起单价变化,原清单细目内容及数量不变。三、清单细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四、新增工程项目,即清单细目、单价、数量全部是新增的。第四章工程支付第十三条工程支付主要分为工程量清单支付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付。包括工程费用(即工程量清单、价格调整、工程变更)、预支费用(即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和其他根据合同的奖励费用等。第四章工程支付第十四条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支付一、工程价款的支付(一)工程量

7、清单中的项目必须经计量后才能支付,未经驻地办、总监办计量的一律不得支付。(二)除业主(总监办)根据合同条款发出的工程变更外,支付的金额由工程量清单(含变更后清单)中的单价与计量的工程数量确定。第四章工程支付二、计日工价款的支付计日工应经驻地办报业主(总监办)批准后才能使用。承包人应提交用工清单、材料清单、机械设备清单、费用清单(包括其付款凭证),送驻地办审查。业主(总监办)根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