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四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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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1第三章资金的筹集管理2第四章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及科目2第五章工程费用结算与费用支出管理3第六章报表与决算4第七章现金、银行存款和费用管理6第八章会计凭证和档案管理7国道G111线项目经理部财务管理办法9国道G111线薪资及补助管理办法12第一章原则12第二章开支标准12第三章出勤规定12第四章薪资支付13第五章附则13国道G111指挥部招待费管理办法14第一章开支原则及范围14第二章开支标准14第三章审批程序15第四章附则15国道G111线差旅费管理办法17第一章原则及支出范围17第二章城

2、市间交通费17第三章住宿费17第四章补助费及公杂费18第五章附则18国道G111线工程资金拨付管理办法19国道G111线资金拨付程序20国道G111线财务借款流程21国道G111线财务票据报销程序22国道G111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好国道111项目,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指挥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为宗旨,在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方针,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第四条本单位的所

3、有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五条财务部为指挥部所设立的独立会计机构。第六条财务部设部长一人,并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核算机构、建立核算体系,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第七条财务部部长协助指挥管理好本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协调上级主管机关等对外关系,并支持其检查指导工作。第八条财务部必须建立严格的稽核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九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第十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必须

4、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指挥部应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指挥部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指挥部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指挥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指挥进行监交。第三章资金的筹集管理第

5、十三条根据国道G111项目建设计划的需求,对所需资金本着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原则,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筹集。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四条对国家补贴及国债资金应专户存储,按规定使用。第十五条采取公开招标后,应对投标的施工单位收取相应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对中标单位无故不履合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四章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及科目第十六条指挥部财务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凭证、账簿、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指挥部采用国家规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

6、理会计事务。第十八条记账方式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九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及圆珠笔。指挥部应使用财政部批准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定期对会计数据进行备份。第二十条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二十一条指挥部以单价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类:1、房屋及建筑物;2、运输设备;3、电子设备;4、实验设备及仪器;5、其它固定资产。第二十二条非生产用固定资产采用直线平均法折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30年其中:室内

7、装修5年简易房5年2、运输设备6年3、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4年复印机5年文字处理机5年电视机5年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第五章工程费用结算与费用支出管理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亦称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向建设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提交由施工单位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结算单。详细说明施工单位认为在该月末有权在以下方面收取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①已完的永久工程价值;②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款项,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人工费等款项;③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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