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ID:5548656

大小:73.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12-18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1页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2页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3页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4页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2010〕22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8-扬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加速推动科技进步

2、,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第四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项目的专业分布

3、情况,组织成立相应的专业评审组,分工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初评工作。第六条-8-市科学技术奖按照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评审标准,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82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20项,三等奖不超过50项。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被授予市科学技术奖。(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二)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

4、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省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第八条单位和个人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

5、下简称申报项目),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本市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第九条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一)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二)各市(县)、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8-(三)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可的具备推荐资格的其他组织。推荐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查,认真填写推荐意见,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报送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第十条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

6、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申报项目已经获得国家或者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的,不再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对于获得国家或者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完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给予1:1的奖金奖励。第十一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市科技网或者其他主要媒体上对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公示有异议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公示结束后,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将申报项目

7、按专业进行分类,交由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形成评审意见,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的推荐意见。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的初评结果应当在市科技网或者其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8-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并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核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和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供的异议核实、处理情况,召开评审会议,进行综

8、合评审,通过差额投票表决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的建议。评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有效。特等奖、一等奖的建议项目,应当进行评审答辩,特等奖的建议项目还应当进行现场考察。第十四条市科学技术奖的综合评审结果应当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市科技网或者其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综合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